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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法占【用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含管线【共同沟)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无故中《断供电?、拒绝?。供电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未实施规范!公示或者未提供【相应查询服务对【。。用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不及时》处理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 !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向外转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用电计量装—置未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损毁》、改装?、擅:自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及相】关装置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赔偿损【失;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窃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交?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因窃电!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窃电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传授窃电方!法或者生产、销【售、出租窃电—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或者加价—收取电费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力设施产权人未】设立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危害电力设施行为的!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      【擅自在?电力设施《上安装?其他设施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可以:拆除费用由安装人】。承担: ,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 第!七十三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力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一)擅自变更—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的【; 《  ?  :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含管线共同沟【)内批?准其他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   ?   (三)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理的》;   】   ?。(四)徇私舞—弊对电力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     (五【)利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    【  (六《)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举:报,人情况的; !      —(七)将罚没财物据!为己有的《;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