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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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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违法占用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含管线共同沟!)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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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无《故,中断供电、拒绝【供电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未实施规》范公示或者未提供相!。应查询服务》对用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不及时【处理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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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向外?转供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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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力供应企业指!。定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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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用电计量装置】未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损毁、改装、擅【自移动用电计量装置!及相关?装置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赔偿损失】;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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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窃电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交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因窃】电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窃电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传授窃电方【。法或者生产、销【售、出租窃电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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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或者加价收》取电费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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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力设施【产权人未设立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危害电!力设施行为》的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 【。。擅自在电力设—施上安装其》他设施的电力设施产!权人:可以:拆除:费用:由安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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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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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力】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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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变更【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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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含管:线共同?沟)内批准其他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建设项目的; 【
— (三》)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未,及,时处理的;》
? ? (四)徇】私舞弊对电力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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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利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 (六!)泄露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举报人情《况的;
】 (七)】将罚:没财物据为》。己有的; 》
》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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