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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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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等行为《强化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暂行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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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黄山市行政辖区内!依法:和按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等,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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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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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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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评标!委员会认《。定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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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后:依法直接认定属串】通投标?行为:
(】一)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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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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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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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中】。。发现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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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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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费:用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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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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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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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串通投标行为 !
(一】)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提不】出计算依据或—者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且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的【; :
—(二)不同投标人总!报价相近数》项子目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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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标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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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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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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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或投标》预算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的》;
(!八)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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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资料有明确废标条件!或加分?条款但投标》时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业绩认《定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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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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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还将根据有】关规定在黄山市【建筑市场给予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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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或—依法:。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和】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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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对招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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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办法由黄【山市建设委员会和】黄山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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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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