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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闲置国有土—地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处,置闲置国有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国有土地(!不含:国有农、林场使【用的农用《地)的处置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国有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未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或!开发建?设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国有土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一)土地《使用者自动工开发】建设起算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实际开发】用地:面积未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且,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  ! (四)未依法使用!的征地转户后剩余】的土地?。;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动工开发建设是【指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进,行建设?且建筑基础达到±】0.00标高的情形!; :本办:法所称动工开—发建设起《算日分别按下列规】定确定  ! (一?)以有偿方式(【包括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下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未约: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为:签订合同满1年【之日;  】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  ! 《第五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因不可抗【力或者规划》调整等原因以及【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土地使?用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开》发建设时间》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延长但《每次延长不得—超过1年  — 第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并拟》订该宗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依法】。设立抵?押权的还《应告知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七条 土地使用!者闲置土《地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金20%以!下缴:纳闲:置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每平方米5-1【。0元的?标,准缴纳闲置费 【  第八条 !。土地使用者闲置土地!。满2年(《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满2年未—实施拆迁《。。的)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建设延迟—的情形除外  ! 第九【条 闲置土》地时间未《满2年或《者已满2《年但该项目属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可按下列方式处置 !。   (一】)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建设 —  (二《)收回现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者】置换等?价的土?地; 》   (三)】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并,。对原:土地使用者参照【。投入成本予以补偿】。; 》   (四)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者所投!入的:。成本:进行:审核待该地块处置】后参照?投入:成本予以补偿; 】 《  :。(五)土地使用者与!。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该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按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本条(三)》、(四)两项给原】土地使用者》补偿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该《宗地处置后所得金额!   》 第十条 对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土?地使用者已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征地费用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用—地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   第十!一条 闲置未满【2年土地使用者自】愿交回土地》或申请?协商退地的待政府对!该土地使用权处置后!参照投入成本予以】补偿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并收回   ! 第十二条》 受让(划拨)土】地面积过大》土地使?用者未按有偿—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投入资金导致开】发进度滞后的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修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减少土—地供:应面积 《。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房地产开发】资质被依法》注销而不能继—续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并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该宗土地《的投入?予以适当补偿   ! ,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被—法院:依法查封或因诉讼、!仲裁而无法按原来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延期该【诉讼或?。仲裁并不影响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开发 !  第十五】条 因?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建设   】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征用完?以后:其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其余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市、县【人民政府收回—按城市规划统一开】发利:用市、?县人民政《府对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者按照征地【办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 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应?当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原土地》使用者对其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在15】日,内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分—别,由发证?机关直接注销并予以!公告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