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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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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5日—合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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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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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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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受?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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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城市用水】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鼓励节】约,。用水科学《研究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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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用水—单位应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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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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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月!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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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计》划用水户应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经市《节水办验收合—格,后领取?。水,量平衡测试合格【证
【 》市,节水办根据水量平衡!测试:结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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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市节水?办根据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和计!划用水户上年度实】际用水量采取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安排计划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在【执行中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经市节水办》审核: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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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计划用【水,。户应根据年》。度用水计划与市节水!办,签订节约《。用水协议(含用户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专用【托收协?议条款)《超,计划用水户必须按以!下标准向《市节水?。办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 , (一)超计划】用水5%《。。~30%的(—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下同)》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1倍交费;!
— : (二)超计划!用水30%~50%!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2倍交费;
【 : (】三,)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3倍交费;
】 】 连续3个月累计】用水量超计划—。50%以上的市【节,水办应指《导其节?约用:水工作并责》令,其限期?采取节?。水措施降低用水量】逾期未降低的应对】其采取?限制供水《措施;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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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计划:用水户应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帐:及用:水、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向市节水【办,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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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超计划用水户必】须按规?定的期限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未【缴纳的?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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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节水办按照规定收】。。缴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和滞纳!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本》市节约用水和供水】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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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按规定应该重!复利用的工业用水】其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计划用】水户除属特》殊行业并经市节水办!批准:外不得增加用水计】划不:得自建供水设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高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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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单位对所—属职工生活用—水不得实行用水【包费制必须》安,装分户计量水表【未,安装的由市节水【办责令房屋所有【权人限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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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等临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必须【向市节?水办:申报用水计划;【经批准?。后由城市供水企业】计量收费超计—划用水的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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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
!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导致城市供水不!足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对部分用水单位【采取限制供水—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限制供水措施—时应提前5》。日,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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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工程竣工—验,收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节约【用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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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新建房】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
】 新建房屋】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
》 》 , 本条例》实施前已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分期分批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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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户应定期养护和【。维修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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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市节水办应及!时受理有关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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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市节水办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审批手《续时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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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从收缴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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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节《水措施得力节水效】果显著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指!标,的单位经市节水办审!核后该单《位,。可从节?约水费中按10【。%-2?0%:提取节水奖》金
! 节水奖励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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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 》 (一)对供—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不善造成漏水—损失严重的;—
》 —(二:)单位对所属职工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或未按?。规定安?。装分户计量水—表限期又《不安装的;
! 【(三)未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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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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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城市》供水企业《限制供?水或停止供水—
《 》 (一)工程施工!等临时用水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未按规定申报的【;
《 【 (二)擅自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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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城市》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 , (一)新建、!扩建工?程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的;
】
【 (《二)工程《竣工后节约用—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 【 ,(三)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的
》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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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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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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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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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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