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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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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5日合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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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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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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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受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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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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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城市用水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鼓励节约用水科【学研究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用水单位—。应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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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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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月!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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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计划!用,。水户应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经市节《水办:。验,收合格?后领取水量平衡测】试合格证
【 : 》 市节?水办根据水量平衡测!。。试结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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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市【节水办根据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和!计划用水户上年度】实际用水量采—取,。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安排计划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 在执行中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经市节水办审核【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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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计?。划用水户应》根据年度用》。水计划?与市:。节水办?签订节约用》水协议(含用户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专】用托收协议条—款)超计《划用水?户必须按以下标准向!市节水办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一)超计划用水】5%~30%的(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下:同):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1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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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超计【划用水30%~5】。0%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2倍交费】;
【。 (三【)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3倍【交费;
》 ? 连【。续3个?月累计用水》量,超计划50》%以上的《。市,。。节,水办应指导其节约用!水工作并责令其【限期采取《节水:措施:。降低用水量逾期未】降低的应对》其采:取限制供水》措施;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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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计划用水户应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帐及用水、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向,市节水办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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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超计划用!水户必须按规定的期!限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未缴纳的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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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节《水办按照规定收缴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和滞纳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本市节】约用水和供》。水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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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按规:定应该重复》利用的?工业用水其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计》划用水户除属特殊行!业并经?市节水办批》准外不?得增加用水计—划不得自建供水设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高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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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单位?对,所属职工生活用水不!。。得实行用水包—费制必须《。安装分户计量水【表未安装的由—市节水?办责令房屋所有【权人限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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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等临》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必?须向市节《水办申报用水计划】;经批准后》。由城市供《水企业计量收费超计!。。划用水的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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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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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导致】城市:供水不足《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对部分?用水单位采取限制】。供水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限制供水》措施时应提》前5日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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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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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节约用!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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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新建《房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
!。。 【新建房屋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
— 本条例实!施前已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分期《分批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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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户应定期养【。护和维?。修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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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市节水办应及时受理!有关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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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节水办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审批手【续时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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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从收缴—。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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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节水!措施得力节》水效果显著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指标—的,单位经市节水—办审核后该单—位可从节约水费中按!10%-《20%提《取节水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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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水奖励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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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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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供》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不善:造,成漏水?损失严?重的;?
】 ?(二)单位对所【。属职工?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或未按规定安—装分户计量水表限期!又不安装《的;
! , (《三)未?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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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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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城《市供:。水企:业限制供水或停止】供水
《 — (一)工程施!工等临时用水—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未按规定申报的;】
? 《 , ?(二)擅自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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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城【市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 【。 (一)新建、扩】建工程?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的;—
: , 】(二)工程竣工后】节约用?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 ? , ,(三)?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的
》 ,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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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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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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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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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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