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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19!98年12月—。25日合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   ?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受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 ?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城市用》水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鼓励节】约用水?科学研究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 — —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用《水单位应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水意识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 【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七条 月《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 》 】 第八条 》。计划用水户应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经市节》水办验收《合格后领取水—量平:衡测试合格》证 》      市节!水办:根据水量平衡测试】结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 — , 第》九条 市节水办根据!城市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和计划《用,水户上年度实—际用水量采取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安!排计划?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      在执】行中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经市】节水办审核》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调整 》 【 第《十条: 计划用水户—应根据年《度用水计划与—市,节水办?签订节约用水协议】(含用户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专用托收!协议条款)》超计划用水》户必须?按以:下标准向市》节水办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  (一)超—计划用水5%~【30%?的(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下同)—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1倍交《费; 》  《  :  (二)超计【。划用水30%~【。。。50%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2倍交费—; 【 ,    (三)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现行标准》水价的3倍交费【; 》      连续!3个月累计用水【量超计划《50%?。。。以上:的,市,节水办应指导其节约!用水工作《并,责令其限期采取节水!措施降低用水量逾】期未降低的应对其采!取限制供水措施【;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按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 【 第十一条 计!划用水户应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帐—及用水、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向,市节水办《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 【 第十二条】 超计划《。用水户必须按—。规定的期限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未缴》纳的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2,‰,的滞纳金 【     【 市节水《办按照规定收—缴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和:滞纳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本市—节约用水《和供水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 !。 第十三条 按【规定应该《重复利用的工—业用:水其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计划【用水:户除:属,特殊行业并经市节】水办批?准,外不得增《。加,用,水计划不得》自建供水《设施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高重复利用】率 : ? 《 第十四条】 单位?对所属职工生活【用水不得实行—用水包费制必须安装!分户:计量水表未安装的】由市节水办责令房】屋所有权人限期【安装 ? 》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等临—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必【须向市节《水办:申报用?水计划?;经批准《后由:城,市供水?企业计量收》费超计划用水—的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 】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 ! — 第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导致城!市供水不足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对,部分用?水单位采取限制供水!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限,制供水措施时—应提:前5日发《出通告 》 《 :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  工程竣工验收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节约用水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  :  未经《市节水办批准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 】 — 第十九条 新建房!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 !     新—建房屋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 ?      本!条,例实施前《已,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分期》分批进行《改造 》 :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计划用水—户应:定期养护和》维修管理范》围内的供水设—施 ! 第二十一】条 :市节水办应及时受理!有关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 ? 》第二十二条 —市节:水办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审批手续【时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同意 《 ? : 》 第二十三》条 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从收缴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中列支? ,。 》 第【二十四条 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节水措施》得,力节水效《果显著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指】标的单?位经市节水办审核后!该单位可从节—约水费中按》1,。。。0%-20%提【取节水奖金 】 ?     》节水奖?励与惩罚 】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   (《一)对供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不善造成漏水【损失严重的; 】      !(二)单位》对所属职工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或未按规定安装分】户计量水表限—。期又不?安装的; !      (三】。。)未按规定》。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的 】   《  :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城市供水—企业:。限制供水或停止供水! —     》(一)工程施工等临!时用:水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未》按规:定申报的; 】      (!二)擅自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从事》农业、林业浇灌【和水产养殖》的 》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城市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      (】一)新建《、扩建工程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的】;  】  :  (二)工程【竣工后节约用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     ! ,(三)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的 !   ?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 , 第二十九—条 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三十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