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道路》交通流量控制 !  第九条 —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对实施》环境保?护,标志管理《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非本市】登记的机《动车从事道路营运】或者招用持有非【本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工:作的:应当:自使用、招用之【日起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一条 销售!非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定期将非机动车销】售情况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 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上道路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悬挂车辆号牌上道】。路行驶时其驾驶人应!当携带?行驶证并《。保持:车,辆号牌端正、清晰、!完整:。车辆号牌《或行驶?证遗失、《损坏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  (二)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四)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行驶】证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或者机—具不得?上道路行驶法—律、法规规定不需】登记的除《外   第十四!条 禁止在车辆上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可变式—号牌或者其他装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