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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广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 (【1999年12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广场》的综合管《理,维?护城市广场》的正常秩序、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城市广场(以下!统称广场):— ,  : ,(,一)武林广》场:东至广场东通道!东侧:。人行道;《。。南至体育场》路北侧人行道;西】至广场西通道西【侧人:。行道;北至环—城北路南侧人行道 !    (二)吴山!广场:东至》粮道:山路西侧人行道;】南至市财政博—物馆围墙外侧;【西至:四宜路?东侧人行道;北【至高银巷南侧—人行道?。 :。 ,  (三)青少年宫!广场:东《至少年宫河下—。西,。侧,人行:道;南?至白沙路北侧人行】道;西至《保亻叔路东侧人【。。行道;北至青—少年宫前平地南台阶! , ,   (四)—城站广场:东至杭州!铁路新客《站主站?房西:侧规划红线;—南至江城《路郭东园巷以北人】行道:;西:至建国南路东—侧人行道;北至【清泰立交《桥北侧滴水线(不】。含桥面?)向南范围  】  :(五)火车东—。站广场:《东至铁路东站站房西!侧立面垂直线;南】至新:塘河驳坎以北;西至!站前环路环岛西侧人!行,道;北至邮政路北侧!人行:道 :。   第三—条, 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广场内的单位—及其所属人》员,:下同),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  : 第四条 城市【广场由广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建广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行综合—管理   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广场的?日,常管理和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广场:监察队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对广场内违反有关!社,会管理秩序、市容环!境、绿化和》道路设施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实施:处罚;对委托处罚范!围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广场:监察队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广!场内的治安、交通、!绿化、市容》。环境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就委托【处罚事项对广场【监察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内《的公共秩序 —   广场内—禁止下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  》  (二)扰—乱车站、商》场、剧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 :。  : (三?)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式煽动闹事;! :   (四)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五,)其他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  — 违反前《款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内的社会【管理秩序 —  广场《内禁止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 (一)故意损毁喷!水设施、公告栏、】画,廊、雕塑、公—用,电话、路灯》、交通?标志或者其他公共设!施,;    (【二)倒卖车票、文】艺,演出:入场:券或者其他票证【;    (三】)进行?看相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四)!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其中违?反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委》托广场监《察队予以处罚 【   《第七条? 进入广场的—车辆和行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广场内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畅通 》。 , 广场内禁止下列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 , ,  (一《),车辆和行人在明令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内强【行通行;    !(二)公交车辆【和,其他客运《车辆(包括接送客】车)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停靠!; :    (三)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辆或者非机—动车辆;    !(,四)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其《。中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委?托广场?监察队予以处罚 】   第八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内的道路(》包括人行通道,下同!),及其附属设施  ! 广场内禁》止下列违反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   — (:。一)擅自占用道【路,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挖,掘道路; 》   ? (:二,)擅:自占用道路堆—物或者设摊经营;】    (三)偷!盗、挪动《、损毁窨《井盖、路牌、指示】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 (四)其他—损坏、侵《占道路设施的行为 !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市》政管理部《。门委托广《场监察?队按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九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爱护绿化,保护各】类绿化设施  】 广场内禁止下列破!坏绿化?或绿化设《施的行为:  】 , (:一)任意借》用,、,占用绿地,在绿【地内堆放杂物,挖坑!取土; 》   (二)—折损、刻划树木【。。,采摘花卉; 【    (三)践】。踏,绿地、花坛;  !  (四)其—他,破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委托广!场监察队按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的环境卫生】,保持广场的环境】整洁:   《广场:内禁止下《列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乱倒废【弃物;  —  (二)车辆装载!的货物?散落:、飞扬、流》漏; ? ,   (三》)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 【。    (四)【其他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委托广】场监察队《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 ,  第十一条— 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广:场,的市:容美:。观、:环境和谐  【 广场内《禁止下列影响市容观!瞻,的行为或者现象【:,    (一【。。)在建筑物》、构筑物《、雕:塑,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 《  :  (二)携犬等宠!物进入; 》。    (三)吊】挂、晾晒物》品; 《。   (四)随地】。躺卧、露宿;  !  (五《)乞讨、拾荒; !   (六)在喷水!设施中洗澡、—洗涤物品;  】 ,。 (七)宣传牌、指!示牌、灯箱》等设施?未保:持整洁、完》好;   — (八)《其他有碍市容—的行为或者现—象 ?  违反《前款第(一)、(二!)、(三)、(【七)项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委托广场监察队【。。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前款第(—四)、(五》)、(六《)、(八)》项规:定的,?广场监察队应当进行!劝阻或者予》以制止  【 ,。第十二条《 广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  (一)杂耍卖】。艺、兜售物》品;    (二!)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三)其!他妨害广场》管,理秩序的《活动  》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广场监!察队按照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前》款第(二)项规【定,。的,由市容管—。理部门委托广—场监察队按照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由广场?监察队进行》劝阻或者予以制止,!造,成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在广场《。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征?得广场管《。理办公室的》同意: 》   (一)组织】文娱、体育、展览、!咨询等?活动; 《 ,。。   (二》)张挂、张贴—宣,传品; 》   (三)因【养护、维修需—要进行施工作—业;    (】。四)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五)其!他影响广场管理秩序!的活动? :  :违反前款规定的,】广场监察队》应当进行劝阻—或者予以制止,并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 !   《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广场【。监察队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广场监!察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六条】。 市区其他广场需要!实,行综合管理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