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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
【 (《2011年》2月27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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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建养【管并重、保障—通畅的原《则
第六》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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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规,划并协助做好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 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村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公安和《电力、通讯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对损毁?农村:公路、侵占公路用】地,、破坏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有权举报—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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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在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保护农村【公路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资金筹《措
第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实行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其】资金来源
】(一:)国:家和省补助的资金;!
: (二)自治州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预算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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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益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自,愿筹资筹《劳;
—(四)社会捐—助;
—(五)其他来源
!第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的大修、中修】和改建?、扩建工程资—金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模:和预算报省、州【审批自治州人民政府!视财:力情况?安,排相应资金投—入
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由县《级财政安《排,公,。路管养里程或—。者管养成《本增加的《财政安?排的资金相》应增加自治州人【民政府视财力—。。。情,况安排相应资金投入!
? 农村公《路管理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监《督和管理《
自治州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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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道【、村道规划的监【督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道《和村道规划的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村道》规划:应当征求沿线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必要时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村民的意见【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民族文》化村寨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和!扩建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修建横【跨农:村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线设施等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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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经过村寨《、田间的路段应当】设置排水设施和农灌!水道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通村公路建!设用地?由受益的《村组:。调剂解决;跨村公路!。用,地,由所在地《的,村组协商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跨乡、镇公路用地由!所在地乡、镇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跨市、县公】路用:地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州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设置】里,程碑、指路牌、【地,名牌、安全警—示等交通标志—逐步完善安》全防护配套设—施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1米》以内为?公路用?地
县道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5米!以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乡、村道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3米》以内为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交工、竣工验收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由项?目设计审批单—位组:织进行或者由—其委托的项》。目法人组织进行【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县道【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和村道!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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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养护与?。管理
第十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性计划报经批准实施!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养护费用《成本标准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养护《。需要:挖砂、采石、取土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产权使用人共同规!。划确:定料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大修?、中修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养护作业单!位但抢修工程除【外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公路—管理机构择优—确定养护作》业单位
公路!管理机构与养护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修难以及时修复【的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力量及时修【复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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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可以将村道【的保护和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第二十五】条 :在农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采】伐树木和《其他施工不得危及】农村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安全有】。危及可?能的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事【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第二十六—条 在农村公路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设卡、收费、】罚款、?拦截车?辆;
》 (二)超限运输;!
(三)挖】。掘,公路、堵塞》边沟、采矿、取土】、烧窑、制坯—;
》(四)搭建棚屋、设!置维修场所占用【公路洗车、加—水或者堆放建筑材】料;
(【五)擅自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减速带《;
(六【)移动、拆》除、毁坏交通标志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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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占?用公:路停放车辆》;
《 (八)《向路面排水、—利用路面《引水灌溉、》摆摊设点、打—谷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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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其他【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栽立电杆【、埋设管线;确【需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栽立电杆、】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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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的绿化由市、】县人民政府》公,路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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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农村公路用地内的!绿化林木;》确需砍伐的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公路》管理机构和林业【部门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及时补种
— 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或者《移植确需移植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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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处理各种违!法使用、破坏、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按每天50元!予以处罚公路管理机!构可将其车》辆拖到指定点—停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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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栽立《电杆、埋设》管线的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因交】通事故损坏行道树】。。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专【用公路、旅》游公路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街道的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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