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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 !。
《 : , (201》1年12月16【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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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0 号)
— ,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于2】011年12月16!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 2?012年4》。月27?日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决议
— (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条例?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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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除外
】 第三条 城镇绿化!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节约资源!、生:态与景观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城?镇绿化?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各县(市【、区)的《绿化工?作
》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镇绿化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辖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的绿化工》作,和,。绿化达标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辖区内单位、居!住小:区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工,作
? , 交:通运输、滇池管【理、:水务和铁《路、民航等部—门分别负责公路、湖!泊、河?道、铁?路,、民:用,机场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及其《管理维?护
? 市、县(市【、区)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镇绿化?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镇】绿化:发展所需资金及用】地
第六【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并有权—对损毁树木、破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镇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镇绿化】水平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新建绿】。地及其设施》鼓励认捐、认养绿】地对城镇绿》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 每年的一月和六月!为植:树月
第》二章 规 】划,
第九条 !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 ,县(市、区》)规划、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辖区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城镇绿【。地系统规划需—改变的按照原—。规划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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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和已建!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绿地率?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城市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5%!;
(二)新!建居住区不》低于40%老—旧居住区改造—。不低:于25%;
【 :(三)商业用—地不低于25—%;
(【四,)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用【地不低于4》0%;
【(五)新建工—业,。。园区不低于》3,0%
文【物古迹用地》的绿地?率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改建的保留原绿地】面积并提高绿—地率:。
第十—二,。条 城《。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架设!、埋设各类管线与树!木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 绿?化用水管网规划应】当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
《。。 第十三条 滇池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绿《化宽度各为3010!0,米铁路、轨道交【通两侧?绿化宽度《各为1530—米,高压线走廊、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建设【10米以上的防护绿!带
第三章— 建 设—
第十—。四条 城镇—绿化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排《用于城镇绿化—建设、?管养的?。资金不低于当年可】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20%】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绿化!建设费?用,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由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行!各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绿!化,建设和养护的要求安!排相应的《绿化经费
【 第十六《条 城镇行道树应!当选:用遮荫效果良好抗】风性:、抗病性、抗旱【性强的树种》胸径不小于10厘】米
行道【树栽植应当符合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的要!求
第十七】条 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桥梁绿化—和绿荫停车场—等,多种:绿化形式
【 第十?八条 《鼓励、扶《持单位和个人发展苗!木产业以满足城镇】绿,化,。建设的需要
】 第十九条 — 城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市二?级以下城镇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年》检
进入本】市的外地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向:。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第《二十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制
【 第:二十一?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项目—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方案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绿化?。审,批,指标审批建设工【程规划?
,。
?其他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项—目的绿化指标和绿】化方案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绿化—指标:和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设计方案的—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二条 — 因客观条件—限制中心城区改【建项:目,绿地率达不到指标】的应当进行异地【补,绿异地?。补绿由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审批!新建项目《不,得,进行异?地补绿
》 , 其他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异地》补绿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无法进行异地补绿!的应当交纳异地绿化!补偿费专门用于异地!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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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 城镇绿化》工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进行建!设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公园绿地建】设的绿化《质量监督和检查【;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绿化质量!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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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城镇》绿,化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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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投资建设的绿化工!程应当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 :第,二十五条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可【。绿化:。的空地应当进行【绿,。化建设?对闲置的可》绿化用地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临时绿化
— , 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
第四!章 管《 理
— 第二十六条— 城?镇绿地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镇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
】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资质的绿化!企业负责养》护,管理居住区绿—地按照隶《属关系负《责管:理单位自建的绿【地由该单位自—行管理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因—市政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按照程序报批并交纳!。临时占用费
!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按照批》准使:用的期限和占—用的面积《归还并原址恢复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占用时】间的按照程序另行】报,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可按照施工!期限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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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范围!内宽:度30?米以上道路绿—化、已公布》保护绿地的》临,时占:用由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宽度30米以下道!。路绿化和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的临时占【用由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镇绿地】因市政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改变?绿地性质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交纳绿化补偿】费
》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地占用【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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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城镇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绿地、砍《。。伐或者?移栽树?木的应?当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绿化环境咨—询评估?
第》。。三十条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公布保护的树【木,。禁,止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审,批申请?人在砍伐、移植【前进行公示或—者公告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砍一栽五【。”的原则补植树【木并保证补植—树,木的成活不》具备补植树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补】植
因树【种,、规格、立地条件】等因素移植》后较难成活的—树,木应当?就地:保护:。
城镇树【木的高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与架:空线保持安全净距因!树木自然生长—影响架空线安全的】。由管线主管单—位向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修《。剪申请修剪》申请批准后由树木管!护单位负责限—。期修剪费用》由管线主管单位承】担;树木《管护单位逾期不修剪!的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树木》管护单位《进行修剪
— 第三十一—。。条 ?园林绿化管护单位和!树木所有《者应当对树木的生】长和养护管理—。进行定期检查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 因生?产,、交通事《故致使树木倾斜、倒!伏可能危《及,管线、交通》、建(构)筑—物及人?身安全时有关—单位:可以先行《采取处理措施并于3!日内:到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补办:手续
第【三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登记!。造册和挂牌标—。。示划定保护范围单】。。位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和》个人负责养护与辖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养护责任书接受其】监督和技术》指导
禁止砍!。伐、:移植:或者:修,剪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因国家】。重,点工程施工》需要移植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因枯死、病枝【需要砍伐、修剪的】古,树名木报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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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在城镇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 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栓刻划树木—。、攀折花木;
! (二?)行驶、停放车【辆;
(三】) 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
?。 (?四):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
(五)!倾,倒,垃圾污?物、化学物品及残渣!;
(—。六)取土、》挖,沙、:采石;
》 (七《)偷盗、损坏雕【塑、:建筑小品等》园林:设施;
》 (八)其—他损:坏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四?条 城镇绿地遭受!地,震、:。冰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五条《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城镇《。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预测【。预防工作《。因城镇绿化引—入本市的植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检疫
?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数《字化管理体系城镇绿!化信息数据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和道路【绿化中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城镇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绿化指标审【批手续或者未按照】批,准,的,绿化指?标,进行建设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占用城《镇绿地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貌《并根据违法占用【天数、面积补交临时!占用费处以补交【临时占用费五倍的】罚款
《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被砍!伐、移植《树木价格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要求补植树—。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补植—株数处以《每株2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砍伐《、,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或者因其他—人为因素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坏—或者死亡《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处以树木评!估价格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恢复;《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以【下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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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镇绿化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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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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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城镇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公园》绿地指?向社会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防【护绿地指《城镇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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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绿地【指城镇?。建设用地中除绿地之!外的其它各类—用地中的绿化—用地
生产绿!地指为城镇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 其他绿地指【对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古树名木!古树指10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名木—指,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古树!名木后?续资源树《龄,50:年以上、胸径50】厘米以上的》树木或者具有特【别价值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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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7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3年3?月28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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