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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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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照明的作用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指用于城】市道路(含里巷【、住宅小区》、开发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小:游园和绿地等处【的照明专《用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
第【三,条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昆明市路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路?灯,处):在,市政公用局领导下】负责市?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区?城市规划《建成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八县(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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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使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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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须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
第【六,条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公】用局:根据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道路专》业规划确《定的原则统一编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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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改造】计划由市《路,灯工程管理处—负责编?制报市政公用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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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在进行】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必,须纳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并符—合有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有—关设计安装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对道!路两侧符《合道:路照明?设施条件的各种【专,用杆在不影响—其功:能和交通、》市容的前提下可以】利用
《第十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节电和其它先进】。的技术、设备按【照近、远期》、综合利用》和,发挥整体功能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照明《设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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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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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悬挂各种!标牌、?广告、宣传品和拴绳!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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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架,设通信线(缆—)、电?力线缆或安装其它设!施;
《 (四)随】意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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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处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具有腐蚀性的【废液、废渣等垃【圾;
(!六,)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或》兴建建筑物;—
: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挖坑取土】。。;
(八!)损毁或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 : (九)其它—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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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自—觉接受其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监督部门、】新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明亮》、完好和清洁—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
:第,。十三条 《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筹资《建设道路照明设施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
】。如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维护和管理—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道路照明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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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供必要的《维修条件;
! (?三,)一次性交纳1【。3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 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组织验收合格的上!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可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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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或】者在工程《施工等活动中—有可能?触及和影响城—市道路照明》完好和正《常运行的建》设或组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改】动申请和保证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的措施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对不符要求】的树木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与园林绿化【或产权管理部门协商!后修剪?;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剪修同!时通知城市园林绿化!(或产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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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损坏时沿路—。单位和公民有责【任及时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反映和《举报具备《条件的可先行—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后再反【映或举?报
第十》七条 确需在路【灯灯杆上安装或悬】挂其它设施的必须】报经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使用单位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在城区主要街道】使用灯?杆,。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安装或悬挂其!它,设施)?后填写使《用申请表(并—附设:置方案及置图)【;
— (二?)使:用单位持表》(,含方案图)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缴纳设?施有偿使《。用费:和保证金领取—。设施有偿使用许可】证;:
(【三,)使用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地点、规格和—要求使用灯杆严禁】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需?重,新,申报;
— (四)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于期满《前一星期按上述程序!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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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照明设施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悬挂—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并不得影】响市容整洁和交通】安全服从路灯—管理部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交】通,。和市容管理的—。需,要有权更改原—批准的使用时间【和地点使《。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执行?
:第十:九条:。。 因其它《原因确需接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电源的—须书面向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设施—部门同意《并持申?请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第十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保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贡,献的
【 (二)《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积—极协助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处理的
】 (三)制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各项:规定的由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下列处】罚
【(,。一)批评教育责令】补办手?续补交有关费用或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
! (?二)限期拆除违【章设施并按被损设施!的13倍赔偿经济损!失;:
《 (三)罚—款10010—00:元;
】(四:)强行制《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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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触!犯刑律造成恶—性事:故或人身伤亡—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道路照明【设施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罚款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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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及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昆明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昆【明市路?灯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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