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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照《明的作用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指《用,于城市道《路(含里巷、住【。宅小区、《开发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小游园和绿地等【处的照明专用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 第三条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昆明【市路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路灯处)在—市政公用局领导【下负责市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区城市?规划建?成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八【县(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服务 【。第四条 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使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须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 《 第六条《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公用】局根据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道路专业!规划确定的原则统一!编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改】造,计划:由,市路灯工程管—理处负责编制报【市政公用《。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进行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必》须纳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并符合有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有!。关设:计安装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对道路两侧》符合道路照明设施条!件的各种专》用杆在不《影响其功能和交【通、市容的》前提:下可以利用 第】十,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节》电,和其它先进的技【术、设备按》照近、远期、综合利!用和发挥整体功能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照明》设施行为《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 ,   (二)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悬挂各》种标牌、广告—、宣传品和拴—绳挂物?;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架》设通信线(缆)、】。电,力线缆或安装其它】设施:。;  《 ,  :(四)随意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 —     》。(五)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处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具!有腐蚀性的废液、废!渣等:垃圾;   【  (六)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或兴建建筑物; !  :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挖坑取土; !    《(八)损毁或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  (九)其—它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自觉接《受其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监督部?门、新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明】亮、完好和清洁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 !第十三条 》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筹资建设【道路照明《设施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 !     如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维:护和管理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道路照明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  《   (二)—提供必要的维—修条件?; ?    (三)【一次:性交:纳,13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    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组!织验收?合,格的上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可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第十四—。条,。 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或者在》工程施工等活动中有!可能:触及和影《响城市道路照明完】好,和,正常运行《的建设或组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改动申请和保证!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的!措施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对【。。不符要求的树木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与园林绿化或产权管!理部门协商》后,修剪:;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剪—修同时通知城市园林!绿化(或产权—)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损坏时【沿路单位和公民有】责任及时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反映和举报具备!条件的可先行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后再反映【或举报 《 ,。第十七条 确需在】路灯灯杆《上安装或悬挂其它设!施的必须报经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和要《求规定如《下    — ,(一)?使用单位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在—。城区主要街道—使用灯杆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安装或悬》。挂其它设施》)后填写使用—申请表?(并附?设置方案及置—图); 》    (》。二)使用《单位持表(含—。方案:图)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缴纳!。设施有偿使用费和】保,证金:领取设施有》偿使用许可证—;    — (三)使用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地点、?。。规格和要求使用灯】杆严禁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需—重新申报;  】   (四)—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于期满前一星!。。期按上述程序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 ,。 ,  (五)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照明设施!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悬挂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并不!得影响市容整—洁和交通《安,全服从路灯管理【部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交通!和市容?管理的需要有—权,更改原批《准的使用时间和【地,点使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执行 第十九!。条 因其它原因确】需接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电源的须—书面向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设【施部门?同意并持《申请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第!十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保: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贡献的 》    (》二)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积极协助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处理的 【    (》三):。制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各项规定—的由: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下列处罚》     (一】)批评教育责令补办!手续补交有关—费,用或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  【 , , (二)限期拆除违!章设施并按被损【设施:的13倍赔偿—经济损失; —    《 (三?)罚:款1001》。000元;   !。  (四)强行制】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用品; 【    (五)【触,犯刑律造成恶性事】故或人身伤亡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道路照明设【施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罚款》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二十》四条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及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昆明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昆明!市路灯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