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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照明的》作用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指用于【城市道路《(含里?巷、住宅小区、开】发区、?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小游园!和绿地等处的照明专!用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 第三条! 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昆!明市路?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路灯处)在市】政公用局领导—下,负责市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区【城市规划建》成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对八!县(: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服务 》 ,第四条 《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使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须纳入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其,同,步实施 第—。六条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公用局根【据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道路专业【规划确定《的原则统一编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昆!。明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改?造计划由市路—。灯工程管理处负【责编制报市政公用】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进行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时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必须:纳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并符合有关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有关》设计安?装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对道路—。。两侧符合道》。路照:明设施条件》的各种专用杆在不影!。响其功能和交通【、市容的前》提下:可以利用《 第十《。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节电和其它先】进的:。技术、设《备按照近、》远期、综合利用【和发挥整体功能【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 《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照明设施行为】  ?   (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二)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悬挂各种标】牌、广告、宣传【。。品和:拴,绳挂:物;    【 (三?)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架设—通信线(缆)、电力!线缆:或安装其《它,设施; 》    (》四)随意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 ?     (—五):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处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具【有腐蚀性的废—。液、废渣等垃圾; !     (六)】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或兴建建【筑,物;     (!七):。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挖坑?取土:;,     (八】)损毁或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    (》九)其?它损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为 《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应自觉接】受其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监督?部门:、新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明!。亮,。、完好和清洁—确保亮灯《率达到95%以上】 :第,十三条? 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筹资建—。设道:路照明设施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 ?。     》如需移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维—护和管理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符【合道路照明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  ?   (二)提【供必要的维修条件;! ,     (三)】一次性交《纳13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  : 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组织验收合格的上】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可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 第十四条 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或者在?工,程施工等活》动中:有可能触及》和影响城市道路照】明完好和正》常运行的建设或【组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改【动申:请和保证《道路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的,措施报?。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带电体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对不符要求!的,树木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与园林!绿,化或产权管》理部门协商后修剪;!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剪修【同时通知城市园林】绿,。。化(或产权)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损坏时沿】路单位和公民有责任!及时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反映和?举报具备条件的可先!行,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后—再反映或举报— 第十七条 确】需在路灯《灯,。杆上:安装或悬挂》其它设施的必须报】经批:准后实行有》偿使用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和要求】规定:如下 《    (一)【使用单?位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在城区主!要街道使用灯杆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安装或悬挂其它设!施)后填写》使用申请表(并【附设:置方案及置》图); 》    (》。二)使用单位持表(!含,方案图)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缴纳设施有偿使用!费和保证金》领取设施有偿使用许!。可证;?     (【三)使用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地点、规—格和要求使用—灯杆:。严禁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需重新申报; 】   ? (四)《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于期满前一星】期按上述程序—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五)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照明设施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悬挂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并不得影响市容整!洁和交?。通安全服从路灯管理!部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交通和市《容管:理的需要有权更改】原批准?。的使:用时间和《地点使用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执行 】第十:。九条 因《其它原因确》需接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电源的须书】面向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设施部门同》。意并持申请到供【电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第十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保《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   ?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有重大贡献的【     —。(二)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积极协》助照明设施》管理部门处理的【    》 (三)《。制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各项】规,定,的由:道路照明设施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下列处罚 】     (—。一):批评教?育,责令补?。。办手续?补交有关费》用或限期改正—并恢复?。原状;? :    (二)限】期拆除违《章设施并《按被损设施的13倍!赔偿:经济损失;  】   (三)罚款1!00:1000《元;     】(四)强行》制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用品;》。。     (五】)触犯刑《律造成恶性事故【或人身伤亡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三条 —道路照?明设施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罚款》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二】十四条 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及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昆明: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昆明—市路灯?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