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园和绿化】广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2?2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6?年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月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资源营造《优美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公园、绿化广【场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化,广场:。的,管理工作
》 , 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建设?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园捐资建设公—园、绿化广场
【 第二章规划【建设:
,。 第七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公园、绿化—广场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化广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当按照编制规划的程!序批准经批准占用的!。应当先补偿、后占用!
?第八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园、绿化广!场建:设,规划公开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绿化!。。广场规划《设,计方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 第九条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规模!恰,当、突?出特色;《
, :(二)绿化》用,地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配套设施完善【管网埋地敷设;
】 :(,四)具有生态、景观!效应:
第十条—新建公园、绿化广】场以及在《公园、绿化广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绿【化,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 公:园,内新建的游乐设施应!当进行?景观、环境、—技术、安全评估新】建缆车、索道—以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还应》当举行听证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游乐设施安全】检测、评估
— 第?十一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绿,化广场名录、界址
! 公园、绿化【广场的界址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申!请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具体划】定界址划《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林权证
第十】二,条不得在《公园内新设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
: ,已有的?住户和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公园》建设详细规划—逐步迁出
【第十三?条规划、国土资源】。、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园周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实施控?制管理;划定的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应当与公》园、绿化广》场整体景观相—协调
第—三章管理
第】十四条公园》、绿化广场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 (一)保护公园】。、绿化?。广场内的自然、人】文景观绿《。。化种植?水源湖?。泊河流?湿地;
—(二:。)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三《)保持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定?时开放?。灯饰、喷泉》、音影等设施;
! (五?)加强动物管—护
: 公园《、,绿化:广场因?施工等原因需要关】闭的管理单位应【当于3日前通—。过媒体公《。告关闭时间、范围】
第《十五条公园》、绿:。化广场?内应当设置下列设】施,
?(一)示意图、指示!。牌、标志牌;
】 (二)游客守则、!须知;?
, (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告栏;
《 (四《。)服务监督电话公告!栏
前款规【定的设施应当整【洁完备、醒目准确】文字图形《。规范、中外文—对照
》第十六条《公园管理单位—。设置:经营性?项目应当符》合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的:要求并且与公园【功能相适应
— 经营性项目【应当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污!染环:境;:
,。 (二)不—影响景观;
(!三)不妨碍游客;
! (四)不占用】道路;
—(五)不超过确【定的区?域、范围;
— (?六):不损害公园绿—化种植、设施;
! (:。七)符合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老、幼、【病、残专用》的非:机动车消防》、急:救、抢险、救灾【、警务、设施维护】等执行?。。任务的车辆》可以:进,。入公园?
: 公园?管理单位根据—道路设施《、游客?流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允许车辆进!入确定后《应当明示
【允许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必!需路过公园内—道,路的车辆不得在【。公园内滞留》
第十八条【公园、绿化广场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毁绿化、】公共设施;》
,。 (二《)擅:自宿营、烧烤食品】;
《(三)在树》木上拴挂吊床—践踏草坪花》坛、采?挖树:。木花草;
》 (四)捕鱼、】捕鸟、狩猎;
【 (五)恐—吓、:伤害动?物,。翻越动物保护—围拦;
《 (?六)开荒《种地、凿山取石、挖!泥取土;
— (:七)新建墓地;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禁止在绿化广场摆】摊设点?、搭:棚盖房、设立经【营,性,游乐设施
— 第十九条在—公园、绿《化广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应当经—过管理单位同—意
?。 ,公,益活动以及市民【。集中进行的健—身、娱乐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使用高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公园、绿化广【场的责令限期退还依!法拆除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原状《可以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己》建成的责令拆—除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依法予以《拆除: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摊点:予以:取缔对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有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处造成损失【价值:1至3倍的罚款【;
(二)【有第二?。款行:为的予以取缔—或者依法拆除—。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有关名词【的含义?为
? (一)《公园是?指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息、观赏—的场所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森林公】园,等;
《 (二)绿化广【场是指经《过绿化、亮化—、美化配置》一定公共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绿地《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