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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园和绿【化广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2,2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6年【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月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资源营造【优美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公,园、绿化广场—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化广场的管!理工作?   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建设  【。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园捐?资建设?公园、绿化》广场:   第二章规【划建设  》 第七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公:园、绿化广场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化广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当按照编制规!划的程序《批准经批准占用的应!当先补偿、》后占用   第八】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园、绿化】广,。场建设规划公开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绿】化广场规划设计方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第九条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规《模恰当、突出特【。色;   》(二)绿化》用地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 (:三)配套设施完善】管网埋地敷设;【   (四》)具:有,生态:、景观效应  【 第十条新》建公:园、绿?化广场以及》在,公园、绿化广—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绿化【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公园内新建】的游乐设施应当进行!景,观,、环境、技术—、安全?评估:新建缆车、索—道以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还应当】。举行听证《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游乐设施《安,。全检测?、评估   第【十一: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绿化广场名录、界!址   公园、绿】化广场的界址—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申请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具体划定界】址划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林权【证   第》十二条不得在公园】内新:设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 】  已有的住户和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公园建设详细规划】逐步迁出  — 第十三条规划、】国土资源、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园?周,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实施控制管》理;划定的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应【当与:。公园:。、绿化广场整体景观!相协调   第三章!管理 ?  第十四》条公园、绿》化广:场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护公园【、绿化?。广场内?。的自然?、人文景《观绿化?种植水源湖泊河流】湿地;   (二】。)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保】。持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 (四)定时开放灯!饰,、喷:。泉、音影等设—施; ?  (五)加强【动物管护   公园!、绿化广场因施工】等原:因需:要关闭的管》。理单位应《当于3?日前:通过媒?体公告关闭》时间、范围   第!十五条公《园、绿化《广场内?应当:设,置下列设施  【 (一)示意图【、指示牌、》标志牌; 》  (二)游—客守则、《。须知;  》。 (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告栏;   (【四)服?务监督电《。话公告栏   【前款规?定的设施应当整洁完!备、醒目准》确文字图形规范、】中外文对照  【 ,。第十六条《公园管理单》位设置经营性项【目应当符合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的要求并且与—公园功能相》适应   经营性】。项目:应当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污染环境《;   《(二)不影响—。景观;  》。。 (三)不妨碍游客!;   (四)【。不占用?道路;   —(五)?。不超过确定的—区域、范围》;,。   (六)不【损害公?园,绿化种植、》。设,施;  《 (七)符合—。安全规范  — ,第十七条老》、,幼、病、残》专用的非《。机动:车消防、急救、【抢险、?救灾、警《。务、设施维护—等执行任务的—车辆可以《进入公园   【公园管理单位—根,据,道路设施、游客【流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允【许车辆进入确定【后应当明示》   允许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必【需,路过公园内道路的】车辆不得在公园内】滞留:  : 第十八条公园【、绿化广场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毁绿化、公共【设施;   (【二)擅自宿营、烧】烤食品?;   (三)在树!木上拴?挂吊床践踏草坪花坛!、采挖树木花草【;   《(四)捕鱼、捕鸟】、狩猎; 》  (五)恐吓、伤!害动物翻越动物保】护围拦;  — (六)开》荒种地?、凿山?取石、挖泥取土;】   (七)新建】墓,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禁止【在绿化?广场摆摊设点、搭】棚盖房、《设立经营《性游:乐,设施:。   第十九—。条在公园、绿化【。。广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应当经过管理!单位:。同意   公益活动!以及市民集》中进行的健身、娱】。乐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使用高》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公园、绿化广场的责!令限期退还依法拆】除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原状可【。以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己建成!的责令拆除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依!法予以拆除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摊点予以取缔对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有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处造成】损失价值1至—3倍的?罚款:;   (二)【有第二款行为—的予以取缔或者依法!拆除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有关名》词的含义为  【 (一)公园是指】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息、—观,赏的场所《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森林公园—等;   (—二,)绿化广场是指经】过,绿化、亮化》、,美化配置一定—公,共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绿地  》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