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园和绿化广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22】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6—。年11月2》4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1年1月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资源营造优美【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园】、绿化?广场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化广《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绿化广场】的管理工作
】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建设
【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园捐资建【设公园、绿化广场
! 第二章规划建设!
, 第七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公:园,、绿化广场》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化,广场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占用的应当—按照编制《规划的程序批—准经批准占用的应当!先补偿、后占用
!。 第八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园《、绿化广场》建设规划公开征求各!方意:见编制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绿化广》场规划设计方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公园、》绿化广场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因地制宜】、布局合理、规模】恰当、突出特色【;,
(二)绿【化用:地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配套设施完【善管网埋地敷设;
! :(,。四,)具有生态》、景观效应》
第十》条新建公园、绿化广!。场以及?在公:园、绿化广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绿?化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
《 公?园内新建的游乐设施!应当进行景观、【环境、技《术、安全评》。估新建缆《车,、索道以及其—他,大型游乐《设施还应当举行听】。证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游乐【设施安全检测、评】估
第十—一条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绿化广场名【录,、界:址
公》园、绿化广场的【界址由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申请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具体划定界】址划定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林权证
— 第十二条不—得在公园内新设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
已有的【住户和与公园—管理无关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公园建设】详细规划逐步迁出】
第十三条规】划、国土资源、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园周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实施《控制管理;划定【的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应当与【公园、绿《化广场整体》景观相协调
【 第三章《管理
第十四】条公园、《绿化广场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 (一)保护公【园、绿化广》场内的自然》、人:文景:观绿化种植水—源湖:泊河:流湿地;
(】二)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保持环?境整洁、设施—完好;
(四】)定时?开放灯饰、》喷泉:、音影等设》施;:
(《五)加强动物—。管护
《 公园、绿化—广场因施工等原因】需要关闭《的管理单位应当【于3日前通过媒体】公告关?闭时间、范》围
第十—五,条公园、绿化广场内!应当设置《下列设施《
(一)示【意图、指示牌、标】志牌;
《 (二)游—客守则、须知;
】 (?。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告栏;
【。(,四)服?务监督电《话公:告栏
? , 前款规定》的设:施,应当整洁完备—、醒目准《确文字?图形规范、中—外文:对照
第十【。六条公园管》理单位设置经营【性项目应《当,符合公?园建设详细规—划的要求并且—与公园功能相适应】
经营性项目】应当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污染环境【;
(二)【不影响景观;
!(,三)不妨《碍游客;
(】四)不占用道路【;
(五)不超!过确:定的区域、》范围:;
(六)不损!害公园?绿化:。种植:、,设施;
(【七)符合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老、!幼、病、残专—用的非机动车—消防、急《救、抢险、救灾【、警务、设》施维护?等执行任务的车辆可!。以进入公园
公!园管理?。单位根据道》。路设施、游客—流量等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允许车辆进入确定】后应当明示
允!。许进入公园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 ,。 必需?路过公园内道路【的车辆不《得在:公园内滞留》。。
: 第:十八条公园》。、绿化广场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毁绿化、公共设!施;
》(二)擅自宿—营、烧烤食品;
! (三)在树—木上拴?挂吊床践《踏草坪花《坛,、采挖树木花—草;
(四)捕!鱼、:捕鸟、狩《猎;
(—五):恐吓、?伤害动物翻越—动物保护围拦;
】 (六)开荒种】地、凿山取石、挖泥!取土;
》 (七)新建—墓地;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禁止】在绿:化广场摆摊》设点、搭《。棚盖房、设立经营性!游乐设施
第十!九,条,在公园、绿化—广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应当经过管理!单位同意
公益!活动以及市民集【中进行的健身—、娱乐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使用高】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公园、绿《化广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占用—公园、绿化广—场的责令限期退【还依法拆除建筑物和!。设施恢?复原状可以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己建成的责—令拆除?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或者依法予以【拆,。除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摊:点予以取缔对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有—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处造?成损失价《值1至3倍的罚款;!
(二)有【第二款?行,为的予以《取,缔或者依法拆除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缔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
《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有关名词的【含义为
《 (一)公园【是指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息!、观赏的场所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森林公园等;
】 (?二)绿?化广场是指经过绿】化、亮化、美化配】置一定公共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绿地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