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2年 建标库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2号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于2012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