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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   ?第一条 为—了盘活国有土地资产!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赁金的行为  !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土!地租: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所—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登记管辖级】次具体负责国有【土地租赁工作 】    —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国有—土地租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 第五条 国有】土地租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除外 【    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  ! 第七条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租赁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关规定进行  】 ,第八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财政《等部门提《出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租】赁国有土地应当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简称承》租人:),依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签订 》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按照】规定每?季度逐级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 ?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金标准、缴款【时间:、,缴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具体格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第十条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让,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租赁期限应!与建设投资》规模相衔接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金按实际!成交结果《确定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金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基准?地价结合用地性【质、租赁期限、【地块:区位等因素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土地 —   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租赁》金并遵?守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承租人?需要改变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经】出租人同意按照改】变后的?土地用途重》新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在不【改变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承租人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后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让租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给新承《。租,。人并重新向出—租,人,登,记 》   ?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的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租:。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的国有《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依?法抵:押 》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前》出租人不得擅—自收回租赁的—国有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或?者根据城《市规划的调》整变化?必须提前收回—的须经出租人—。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    — 租赁的国有土地!被提前?收回:。的实施?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调整城》市规划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承《租,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期】。限和开发利用国【有,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   第十六条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停!止租赁国有土地【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 承租人需要—续租国有土地—的应当在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申请】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外出租人应当同意续!租经出?租人同意《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续租的应当重新确】定租赁金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应重新》。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和租赁金;确需】。续租的应按同等地】段当时土地》市场价格《重新确定租赁金 !    】未按照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续?租申:请未:获批:。准的:出租:人于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时!无偿收回租赁的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有使用价【值的可以按照—残值予以适当补偿】  ? 第十八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改变!或者部分《改变:用,途单位将土地或【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用于—。经营的必须将该【。部分划拨土》地依法改为出—让,或者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未选】择出让方式》。的应当补签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拒绝补签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租赁同类!用途国有土地—的,。租赁金标准》收,取租赁?。金 :   第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金额、】。。期限或者《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缴!纳租赁金租》赁金:直接缴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收】缴管:理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出租人未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土地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以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缴纳租赁金》的出:租人应当责令—限期:缴纳逾期1年仍【不缴纳的出租人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的或者划拨的国!有土地  —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同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的国有土地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或者经上级》机关备案认为—违,反规定责令纠正【而拒不纠正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