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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   ?第一条? 为了盘活国有】土地:资产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赁金的行为 —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土地《租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所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登记管》辖级次?具体负责国》有土:地租赁工作 —。 ,   《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国有土地【租,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   第五》条 国有土地租】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除外 — ,  :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 —  第七条 —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租赁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关规定》进行 《  :第八条 《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财政等部门提出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租赁国有土地应!当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简称承租人)【依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签订   —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按照?。规定每季《度逐级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金标准》、缴款时《间、:缴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具—体格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第十》条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让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租赁期】限应与建《设投资规《模相:衔接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金按!实际成交结果确定】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金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基?准,地价结合用地性质、!租赁期限、》地块区?位等因素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土—地    】 : 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租赁【。金并遵?守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 承租人《。需要改变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经出租人同意】按,。照改:变后的土《。地用途?重新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在不改变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承租人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后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转让租《。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转移?给新承租人并重【新向出租人登记【    】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的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租  】  :。 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的国:有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依—法抵押 —   第十五—条 :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前出租人不】得擅自收回租赁【的国有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或者根据!城市规划的调整【变化必须提前收回的!须经出?租人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    租赁!的国有土地被—提前收回的实施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调】整城市规划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承租【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期限和开!发利用国有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 第十六条 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停止租赁国!。有,土地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   第十七—。条 承租》人需要?续租国有土地的应当!在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6个月前向出!租人提出申请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外出租》人应:当同意续租》。经出租人同意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续租的应当重新【确定租?赁金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应重】。新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和租赁》金;确需续》租的应按同》等地段当《时土地市场价格【重新确?定租赁金 》 ?   》。 未按照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续租:。申请未?获批准的出租—人于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届满时】无偿收回租赁—的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有使用》价值的可以按—照残值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八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改变或者部分改】变用途单位将土地】或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用,于经:。营的:必须将?该部分划拨土地依】法改为?出让或者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未选择出让方式!的应当补签》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拒绝补签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租赁同类用途国】有土地的租赁金标准!收取租赁金 —  : 第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金:额、期限或者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缴纳租赁金租赁金直!接缴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收缴管理办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 , ,第二十条 出【租人未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土《地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以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第二十?一条 ? 承租人未》。按照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缴纳租】赁金:的出租人《应当责?令限期缴纳》。逾期1年《仍不缴纳《的,出租人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的:或,者,划拨的国有土地 】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同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的国有土地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或者经上【级机关备《案,认为违?反规定责《令纠:正,而拒不纠正》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