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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的建造与使用!能耗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下统?称民用?建筑)的节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节能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活动  】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经贸:、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节,能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并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组织【实施: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大:中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节:能运营管理制度【   第》六条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和相应的施工工】。。。。艺、技术重点发展下!列技术及产品 【 ,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 (二?)节能门窗及—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 (三)节能—空调技术与产品; !   (四)—建,筑照:明、厨卫设施的节能!技,术与产品; 【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 , (六)采暖、空】调系统温度调控技】术与装置;》 :  (七)建筑节】能能耗检《。测评估技术》;   (八)其!。他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 !   第七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向:社会:及时:公布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目—录并限制和淘汰非】节,能建筑技术和产品】 :  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装:修、:维护和改造过程中不!得使用已经淘汰的】技术和?产品 《 , 第八条 》各,。级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工作的管理并划出】一定比例的基—金专项用于节能墙体!材料的科研、推广】和应用 《   第九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本《省的建筑节能相关标!。准以及配套的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应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   第十条 需】经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建—。筑节能专题》论证篇章没有建筑】节能专题《论,证篇章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在确定【建筑物布局》、形状和朝向时【。应当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   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内容—   设计单【。位及注册建筑—师等执业人员—应当对其《建筑设计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第—。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查节能?设计:内容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变—更设计其内容—。涉,及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申请要件】中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单列的建筑节!能审查合格》证明一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 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选购合格的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当进行查》验或:者复检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   施工单位【和注册建造师等执】业人员?应当对其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标准负责!   《施工中?应采用先进》技术和工具》降,低施工中的能耗【 ,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理并对工】程节:能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质量!提出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将:建筑节能状况纳入】验收内容报送—备案的工程》验收报告应》有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房的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在建筑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并】对所明示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及》装饰装?修企业在对》已采取?建筑节能措施—的建筑物《进行:装修时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围护结构和节能材】料,、设:施设备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培训纳入对【本省注册涉及建【筑节:能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并!作,为申请续期注册【的审核条件 —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或者明!示、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设计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三)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不按审查合格的!有关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者【。不接:规定对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五):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事故的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审查》建筑节能《内容或者将审查不】合格的有关建—筑节:能的:设计文件定》为,合格的?;   (二)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第二十五条 变更已!。审查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节能强制【性标准未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保温隔热《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公示建筑节能—基本信?。息或者?公示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损坏】原有围护结构和【节能材料、设施【。设备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