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1《999年8》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勘》查,、评价、监》测、利?用、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四条地质环【境管:理实行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利用规划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地质环境》保护、利用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
— 禁止侵占、损【毁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设备
】 第八条《对,在地质环境保护、】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第《。九,条制定城市、村镇总!体规划和国土—综合开发重》点区、经济》开发区、农牧业区】规划应当进行—区域地质环境—勘查作出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库?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环境勘查作》出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 地质环境勘查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
【 第十条开发地热】、矿泉水、地下【水应当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 开发地《热,、矿泉水还应经【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标准鉴定
— 第十一《条地质遗迹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开发利用地!质遗迹应《当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具,有重大科学研究或观!赏价值以及珍—。贵稀有的地质遗【迹可设立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
设立】和开发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应】按规定报《批
: 第十二条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报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作为规划或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的依《据,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按国家地质资料】汇交规定《进,行汇交
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应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依?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 第十三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做好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
!。 ,第,十四条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采矿权人应当】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建设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施工修筑《尾矿场、拦渣坝【等工程设《施,防止因采矿造—成疏干、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向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中如实反—映地质环境保护情况!接受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七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应及时!。。向当地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恢】复和治理《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 第十八《条采矿?权人停办或关—闭矿:山应:按期完?成有关?。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
【 第十《九,条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地》区编制
》 第二十条各—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地质!。灾害现状进行—调查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应设!立明显标志并予以】公告
?。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禁止:采矿、?伐木、开荒、—削坡:、取石?、,取土、堆放渣石、】弃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造,成地质环境破—坏、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排】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防】治
《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与治理
】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由诱: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治理并承担相应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
】 第二十四—条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地质!灾害治理设计规范并!按规:定程:序,报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应经方案!的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防治地《质灾:害的工程竣工后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验收
》第二十五条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五章地质》环,境监测
第二】十六条对地质环【境实行动态》监测各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地—区,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及资料收集》、储存和利用—
第二十—七条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定期报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
: 开采地下水、地热!、矿泉水采矿—权人应当《对水位、水量、【水温、水质等进【行,动态:观测定期《将观测资料报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对重大》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测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建》立对地质环境的【日常观测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
【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并组织!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二!十九条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监测资料发布】全省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公报
》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检:查权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拒报或《谎报地质环境勘查】、监测和评价—资料的未《。按,时提交或拒不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地质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利!用地质遗迹对地【质遗迹造成危害或破!。坏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从事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地质灾害》的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拒不》恢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治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为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 “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