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供水规—划与工?程建设? ,
?。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发展计】划,、建设、水利、环】保,、卫:生、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供水:规划并按有》关规定报批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水】供水的应事先征【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采: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市供水设施【发展:城市供水事》业
》城市供水工程及供】水设施建设应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网、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期关闭
》。。 (一)设施【设备:老化、锈蚀严重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供水水源位—于城市地《下水:禁止:取,水区域或《超采区域的;
】 (三)取用地】下,水所在地已被认【。。定为:开采地下水过度地面!出现沉降、塌—陷的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由批准【。机关: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第:十四条 因企—业兼并、合并、【收购等活动使—自建设施供水管道】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水质应当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 禁》止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配?水厂、净水厂外围】。。30米内划定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新:。建高度10米以【上的建筑物》;
? (二)》进行爆破、打井、采!石、挖砂、取土等】
第?十,六条: 禁止在公共供水管!道上和立户注册水表!内的输配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须经公共供】水企业同意后—方可间接抽水加压】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消防】、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专用公共供】水设施明《确保:护范围?由供水企业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并【在,供水管网图纸上注】明方位?坐标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应当: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敷设情《况对施工时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应【。当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供水—企业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及《立户注册水表—由,公,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立户注册水—。表内的?供水设施由》用户或产权所有者负!责管理和《维护
立户注!册水: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校核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二次?供水或其他加压【。设,施建:筑物顶层用水压【力达不到国家规【定供水标《。。准确:需设置的须报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