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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     (19】91年?7月23日峨边【彝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1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峨《边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 第二?条, 自治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障【粮食、?油料以及名优农产品!。生产: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确定《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所设置的界【桩、标记等界标物】受法律保护》未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或者毁坏】 : 第四条 —买卖、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从成》交,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更?换证书 — 第五条《 自治县境内—。铁路、公路》征留用地界桩范围】内的土地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确需改变】用途和使用权属的】由使用的单位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签注意见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问会同《铁路、公路主—管部门审查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 承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承包合同和政策!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和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建房、建窑】。。。、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确需》在,这些土?地上建房《、建窑、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的由本人《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由有关机关》按下列规定》审批 《  ? (一)确需修建】住宅的按本》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   (二)确要建!。窑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  (?三)确需《采矿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县计【划管理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采—矿许可证和用地许】可应;   !(四)确需》采石、挖沙、取【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 第七条 各】类建:设用地从《正式划拨或者农【作物收?获之日算起》六个月内《未破土动工的—视为荒芜土地造成荒!芜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荒芜费 — 第八条 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确需在城镇【。修建住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居民委员会签注】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镇建设【规,。划部门审查》同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住,宅,用地面积标准按【常住人口平均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平【方米四?人以下的户》按四人计算六人以上!的户按六《人计算 第】九条 农村》村,民、回乡落户的职】工修:建住宅?和牲畜棚圈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会议或《者,材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签注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使用】原宅基地和非耕【。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农村村?民和回乡《落户的职工修建住】宅的用地面积标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乎】耕地面积在一亩以】下的(?含一亩)每人不得】超过二十五平方米人!平耕地面积在—一亩以上的每—人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按常住人》。口四人以下的户按】四人计算六人以上的!户按六人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非耕地!。。。的平均每人可以【增,加,五至十平方米 【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和回乡落户】。的职工修建牲—畜棚圈舍的用地面积!标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平耕地在《一亩:。以下的(含一—亩,)每户?不得超过二十五平】方米:;,人平耕地在一亩【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三十【五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每户可!以增加?。。十至十五平》方米:   农村】饲养畜禽专业户修】建,牲畜棚圈舍的用地】。面,积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可视其饲养畜禽】数量:适当增?加报批?程序按本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移】动土:地界标或毁坏—土地界标的由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貌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三条【 买卖或转》让房屋等建筑物【。。后逾期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的!由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在铁路、公路、水】渠征留用地界桩范围!内不得擅自从事挖】沙、取上、》取石:、修建房屋等活【动如有违反的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应责今立即【停,止拆:除建筑的房》屋恢复地貌没收【非法收入;情节【。严重危?及,。交通:、渠:道安全的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铁路、公《路交通重大事故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在自!留地、自留山和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建房、建窑、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今停止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六条 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超?越审批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批准的!文,件一律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  自?治县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 第十九条 本补!充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自治县国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补充规定!。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