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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 ?    (1—991?年7月23》日峨边彝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1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峨边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 第二条 【自治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障粮食、油料!。以及名优《农产品生产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确定?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所设【置的界桩、》标记等界标物受法律!保护:未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或者毁坏 】 第四条 —买卖、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从】成交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更换】证书 —第五条 自治县【境内铁?路、公路征留用地界!桩范围内《的土地应按规—定用途使用》确需改变《用途和?使用权属《的由使用的单—。位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签注意见》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问,会同铁路、公路主】。管部门审查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 , 第六条 承【包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承包【合同和政策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留—地、:自留山和《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建房、【建窑、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确:需,在这:些土地上《建房、建窑、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的》由本人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由有!关机关按下列规【定审:批 ?   (》一,)确需修建住—宅的按本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 :   (二)确要建!窑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确需采矿【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县,计划管理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给采矿?许可证和《用地许可应;—   —(四)确需采石、挖!沙,、取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七条 ?各类建设用》地从正式划》拨或者农作物—收获之日算》起六:。个月内未《破土动工的视为【荒芜土地造》成荒芜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荒芜!费 第八条】 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确需在【。城镇修?建住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居民委—员会签注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镇建】设规划部门》审查同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住宅用地面积标准!按常住人口》平均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平方米四—人以下的户按四人】计算六人以上—的户按六《人计:。算 第九【条 农村村民、回】。乡落户的职工修建住!宅和牲?畜棚:圈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会《议或者材民小—组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签注意】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其,中使用原宅基—地和非耕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农村村民和回乡落】。户的职工修建住【宅的用地面积标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乎》。耕地面积在》一亩以下的(含一亩!)每人不得超—过二十五平方米人平!耕地面积在一亩【以上的每人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按常住人》口,四,人,以下的户按四人计】算,六人以上的户按【六人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非,耕地的平均》每人可以增加五【至十平?方米: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和回乡落》户,的职:工修建?牲畜棚圈《舍的用地《面积标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平耕】地在:一亩以下的(含一亩!)每户不得超过【二十五平方米;人】平耕地?。在,一亩: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三十:五平方米使用非【。耕地的每户可—以增加?十至十五平方米 】   》农村饲养畜禽专业户!修建牲畜棚圈—舍的用地面》积,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可视其饲》养畜禽数量》适当增加报批程序】按,本补充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移动土地—界标或毁坏》土地界?标的由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貌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买卖或转让房屋等!建筑物后逾期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的由》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四条 在!铁路:、公路、水》渠,征留用地界》桩范:围内不得擅自从事挖!沙、取上、取石、】修建房屋等活动如有!违反的自治县—土地管理部》门应责今立即停止拆!除建筑的房屋恢复地!貌没收非法收入【;情节严重危及交通!、渠道?安全:的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铁》路,、公路交通重大事故!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在自留《地,、自留山和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建房、【。建窑、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今停止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超越审批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批准的文【件一律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 ?第十八条《 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县,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补充《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自治县国—土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补!。充规定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