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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    (19【9,1年6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市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范,。围内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兴建和管《理保:。。护各类园林绿地以】及营建风景名胜【区等绿化环境的【活动: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  (一)公共绿】地指供公众游慈【观赏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小游园、陵!园、寺庙园林、【文物: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等; 】  (二)道路【绿地指城市道—路的绿化用地—;, ,   (—三)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绿地;   !(四)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卉、草坪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绿化用地  ! (五)防护绿【。地指专用于隔离、】卫生、环保、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用地和绿地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成分配的《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绿化任务【鼓励创建园林式单】。位提:倡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   每个市民【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植树义务保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 第—六条 ?成都市园林局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区、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与城市园林绿化!有关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作—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 ?第七: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营造的树木》由营造单位管理保】护并按?国家规定支配树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营造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城镇居【民和职工在房屋庭】院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自种自》管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第八条《 树木花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损害树木】花草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制止!、,检举、控告的—权利 《 第?九条 ?。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园林局按照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各自职—责范围组织实—施 :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青白江、【。龙泉驿区和备—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区、》县(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区《、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组织实】施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从城市的《实际出发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绿地指《标确定大中型建设】。项目:和新:建小区的《绿地范围(即绿线】) 《 第十三条》 新建和增加—用地面积的》扩建项目《绿化用地所占建设用!地面积按以》下比例确定 【   (一)城】市主要千《。道为百分之十六【至,百,分之二十四其—他道路均《须,留有行道树》栽植位?置;:   (【二)新开发区—建设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一平方米;】  》 (:。三)旧?城区改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四)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中型工!厂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五)大】专院校、疗养—院、:科研机构等》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   (六)城【市区域内的河道、】铁,。路等都应按有—关规定留足绿化用】地 《 第十四条 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的用地面积】应,达,到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一以上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自办苗圃 ! 第十五条 公】。园的规划设计应继承!我国优秀《造园艺术传统发扬】。民,族风格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突出地—方特:色公园及公园邻近】。范围不得新建有【。碍公园景观的建筑 ! 第十六条 】各类绿地的建—设以种植《树木、花卉》、草:坪为主公园、—植物园、小游园【。植物种植面》。积不得少于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不超》过百分之三 !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线时应兼】顾管线安全和—有利树木生长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下列建设项目的】设,计须有绿化》设计并按规》定审批?   (一】)公共?绿地的规划设计【由市园林局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二)道路【。的绿化?。设计、?大,中型建设项目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的绿化设计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 【   以上建【设项目在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持有绿化》设计:方案及其审》批意见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确因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比例并?报经批准的或经【批准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均应按【差欠面积交纳异地绿!地建设费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地《按,使用面积交》纳绿地占用费 】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收取的临时绿!地占用费、》异,地绿地建设费应【当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有!。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加绿化工程部分验!收不合?格或不?能,。同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必须在《下一:个植树?季节完成《绿化工程逾》期末完成《绿化工程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退还!。其建设保证金—可将部分建设—保证金移作园林【绿化建?设经费 —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单】位的建设必须—服从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市)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管】理的绿地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由同级城市维!护费列支《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管理】的专用绿《地自办?的公共绿地的绿【化建:设和维?护费由各单位自【行,筹集  【 各建设项目—的绿化?建设费用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列支—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树》权单位应当加强【。时园林?。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城市公!共绿地必须》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美观《设,施完好维持》。游览秩?序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确需: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必》须按以下规定报【经,批准:井依法?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  ? (一)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的【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报市规《划局会同市园—林局审批;》   (二】)青白江、龙泉驿】区,和各:。县(市?),范围内的由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区、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进行建设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地必须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地应当按【。批准使?。用的面积和期限归还!并恢:复,原,貌 》第二十六《条 :古树名木《应当严格保护和管理!禁,。止砍伐及其他损【害行为具体管理【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七条! 城市所《有树木必须》。严,加保护不准擅—自砍伐、移植因建设!确需砍伐、移植的】按以:下规定报经批准【领,取砍:批、移植许可—证方可施工 】 ,  (一《)凡一处一次砍伐】五株以下者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区、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   (二)凡一!处一次砍伐六至二】十九株者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园!林局审批《;青白江、龙泉驿区!和各县?(市)?范围:内由镇人民》政府初审报区—、县(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三)凡一处一次【。砍伐三十株(含三】十株)以上者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的经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由市园?。林,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青白江!、龙泉驿区和各【县(市)《范围内?的由区、县(布)】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园林!局备案 【  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同一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为一—处应按规划确—定的:范围一次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不:得分次进行审批【机构不得分次审批】。 ?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需向树》木所有者交纳—绿化损失费经批准】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株《栽三株”补植—树木在?领取砍伐、移植许】可证时应按规定【交纳补植保证—金成活后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个人经批准砍伐【、移植自有树—木的免交《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树权单位应定—期对树木进》行养护管理对危【。及交:通、管线安全的树】枝应及时剪除使【树木与交通》、管线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 【 ,。 城市道路两旁树木!的高度应与架空线】保持适当的安全净】距因:树木自然生长而影响!架空线安全的由树】木管理保护单位及时!修剪或由架空线管】理保护单位征—。得树木管《理保护单位同意【后自:。行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危?及管线、交通、建】筑等安?全时有?关单位可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并于三日—内报告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树权单位 —。。 第?三十条 在城市园】林绿地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一)不准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  ! (二)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 ?   (三)不【准在绿地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沙、采石、挖—药、铲?草、狩猎、捕鸟【、葬坟、放牧等; !   (四)】不准在绿地》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圈:围树木 — 第三?十一条 凡调运花木!及种子等必须—按国务?院颁布?。的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林,业或农牧部门进【行植物检疫合—格者方可调运 】 第三十二条 】城市临街《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户应?当按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包门前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完成其?责任:范围内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保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可视其情节轻重!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以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 !   (一)擅自!改变:或,拒,不执行?。绿化规划设计的; !  《 (二?)擅:自或越?权批:准,占用绿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 》  (三)越权【批准砍伐、移植树】木的 —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园林绿化损失】的 ?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纠正、》通报批评并可对单位!罚款五百元至一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五十】元至:二百元?。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 (:一)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占用绿地《的; 》 ,  (二)临时使】用绿地?不按期?限归还的; ! , (三?)不按本条》例规定完成绿化建】设的; —   (《四)擅自砍伐、【移植:树木或砍《伐、:移植树木超过—批准量的; —   (五【),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 》 ?  (六)擅自占用!园林:绿地进行《建设破坏园林—绿,地地形、地貌的 ! 第三《十五条 不按—批准:的绿化?用地面积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致使绿】地,面积:减少: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足超过—期限六个月没有补足!。的处以差欠》面积交纳异地绿地】建设费?的两倍罚款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十?元,至五十元罚款 】 :第三十七条 —罚,款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收据并按有—关罚没?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或》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故意损坏城市园林】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条 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则 ?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可:。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应规】章 :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经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五日由成都】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一九八四年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