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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19:91年6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8,年,5,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8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按本条?例执行  】 第三条 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当事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自》然人)  】 ,第四条 成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主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龙泉驿、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所辖:城区的房《屋拆迁工作》   —第五条 拆迁—人持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 ,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订!立后可以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其?拆迁协议须经公证 ! ?  第六条 拆迁人!必须按本条例对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和补偿严格履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书面协议 !   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按规定时间拆【。迁不得拖延》。或阻挠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拆:迁当事人如对房屋】安置、补偿持有争】议由当事人申请有】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 :  :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可以?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拆诉】讼,期间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已《。作安置或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七条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和面积的认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为准】 ,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自!。行拆除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变更》、,房屋的估价》由拆迁人《或委托的代办单【位,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统一办》。理,   第八】条 用地范围—内,已予:补,偿,的,被拆:。除房屋?处置权归拆迁人【   第九】条 拆迁安置中【被拆迁人户口、【生活供应关系的转】移和学生《转学等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凭?被拆:迁人的拆迁通知书给!予办理 — 第:二章 城市居—民住房的拆迁 】 : , ,第十:条, 拆迁人或代办拆迁!单,位凭拆迁许》可证到诉《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对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登记拆迁人凭!拆迁许可证向区、县!。公安(分)局—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用地范围内【户口的?迁人和分户被拆【迁人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 ,   第》十一条 拆》。迁城:市公有住房或私有住!房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应作合理补偿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妥善】。安,置允:许,被拆迁?人向拆迁人购买被安!置的房屋 —  ?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除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 】   拆除住宅【房屋的面积安置【以及对?按照原?面积:安置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的办法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办《。理 :  《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安置—住房   正!式,户口不在本城市者;!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户口实际未居—住者 《 :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自《愿换房必须》在领到住房通知【单后方可进行 !   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住房》。的,由拆:迁人发给过渡补贴】费;自行解》决,确有困难者》由拆迁人解》决,不发给?过渡:补贴费临时》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半逾?期过:渡补:偿费加倍发》给 ?   被拆迁【人一次定居安置的由!拆迁人?发给一?次性搬迁费;先过渡!再定居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费 】第三章? 非住?宅房屋的拆迁—   第十】五条: 拆除各种非住宅】房屋由拆迁人用【基本相同《建筑面积的房—屋与: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在相等?面积内分别核定房价!被拆除?房屋以房地产—管理机关估价—为准新安《置房屋?以新建房《屋基本造价为准【互相结算《超过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部》分按非住宅商品价】。购买  【 房屋所有人不要求!被拆除房屋产权调换!和安置的作》。价补偿的金额—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 :  第十六条— 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安置地点【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 出租—的非住宅房》屋租赁双《。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使用人迁人》新安置用房后可重新!议定租金 — ,  : 第十八条 —。拆迁商业、生—产用房拆迁人—应安排过渡用房【也可:由被拆迁人主管部】门调剂安排、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拆迁人给予房】屋使用人适当—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以拆迁封户前【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记载的】使用性质为准— : 第四《章 其?他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拆迁 —   ?第二十条《 ,拆迁:。中应保护《名,胜古迹、文》物 》  对有价》。值的古建筑、寺庙和!教会房屋需要拆【除后恢复的拆迁人应!异地修复  !。 第二十一条 【拆除人防工程、环卫!以,。及各种管线等公共设!施拆:迁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拆迁人可—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不》履行或单方变更拆】迁安置协议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负责】经济赔偿《并对拆迁人处—以罚款 —   被拆迁人【。不按期搬迁或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造成损失的》由被拆迁《人负责赔偿》并,对被拆迁人处以罚】款   【代,。办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取消代办!拆迁资格并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代办拆?迁单位负责经—济,。赔偿 ?   》经济赔偿《和,罚款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决定和执【行罚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四条 拆迁—当人事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章 附 《 则 《  ?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成都】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可制定实》施细则 》 :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