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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1!991年6》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8年5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8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当事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自然人) 》   第—四条 成《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主!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龙泉驿、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所辖城?区的房屋《拆迁:工作   】第五条 拆》迁人持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订立后《可,以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其拆迁】协议须经公证 【 :   第《六条 拆《迁,人必须按本条例对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和补偿严格履【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书面协议 】   《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按规定—时间拆迁不得—。拖延或阻挠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拆迁当事】人如对房《屋安置、补偿持【有争议由当事人【。申请有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 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可?以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拆,诉讼期间《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已作安置或!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七条!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和面积的认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为准 !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自行《拆除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变?更、房屋的估价【由拆迁人《或委托的代办单位】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统!一办理?   第八条! 用地范围内—已予补?偿的被?拆除房屋《处置权归《拆迁人? ,   第九条 !拆迁安置《中被拆迁人户口、生!活供应关《系的转移和学生转】学等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凭?。被拆迁人的拆迁【。通,知书给予办理 【 第二章 城市!。居民住房的拆迁 】 ,   第》十,条 拆迁人或—代办拆迁单》位凭拆迁许可证到诉!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对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登记拆迁】。人凭拆迁《许可证向区、县公】安(:分)局?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用地范围内户口的!迁人和分户被拆迁人!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  第十一条— 拆迁城市公—有住房或私有住房】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应作:合理补?偿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妥善安置允许【被,拆迁人向拆迁人购】买被安?置的房屋 】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除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 ,   》拆,除住宅房屋的面积安!置以及对按》照原面?积安置?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的办法—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办理—  》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安置住房 !  : 正式户口不在【本城市者;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户口实际未居住】者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自愿换】房必:须在领到住房通知单!后方可进行 — :   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住房的由拆—迁人发给过》渡补贴费;》自,。行解决确有困—难者由拆迁人解【决不发给过》渡补贴费《临时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半逾期过渡】补偿费加倍》发给   被!拆迁人?一次定居安置的由拆!迁人发给一次性搬】。迁费;?先过渡再定》居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费 》 第三章 非住宅房!屋的拆迁 】 , ,第,十五条 拆》除,各种非住宅房屋【由拆迁人用基本相同!建筑:面积的房屋与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在【相等面?积内分别核定—房价被拆除》房屋以房地产—。管,理,机关估价为准—新安置?房屋以新建房—。屋基本造价为准【互相结算超过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部分按非住》宅商品价购买 !   房屋》所有人?。不要求被拆除—房屋产权调换和【。安置的作价补偿的】金额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十】六条 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安置地点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   第《十七条 出租的【非住宅房屋租赁双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使《用人:迁人新?安置用房后可重新】议定租金 【   第《十八:条 拆迁《商业、生《产用房拆迁人—应安排过渡用房【也可由被拆迁人主管!部门调剂安》排、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拆迁人给予房屋使!用人适当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以拆迁—封户:前,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记》载,。的使用性质》为准 第四】章 其他《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拆】迁  — 第二十条 拆迁】中应保护名》。胜古迹?、文:物  — 对:有价:值的古建筑、寺【庙和教会房》屋需要拆除后恢【复的拆迁《。人应异地修复 !  : 第二十一条 拆】除人防工程、环卫以!及各种?管线等公共》。设施拆迁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拆迁—人可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不】履行或单方变更【。。拆迁安置协议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负责经济赔偿】并对拆迁人处以【罚款 《 :  被拆迁人不按】期搬迁或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造成损!。失的由被拆迁人【负责赔偿并对被【拆迁人处以罚款 !   代办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取消代?。办拆迁资格》并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代《办拆:迁单位负责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和罚《款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决定—和执行罚《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四条 拆迁当人事!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 ?。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成都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可制定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