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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 1991年6月!13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8年5】。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8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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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当事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自然人?)
【第四条 成都—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主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龙泉《驿、青白江》区和各县(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所辖—。城区的房屋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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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拆迁—人持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单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领得】。代办拆迁许可—证后方可代》办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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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协议订?立后:可以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其拆:迁协议须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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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人》必须按本《条例对被拆迁人予以!。安置和补《偿严格?履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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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按】规定:时间拆迁不》得拖延或阻挠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拆迁当》事,人,如对房屋安》置、:补,偿持有?。争议由当《事人申请有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当事人如对裁决不】服可以?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拆诉讼期间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已作安【置或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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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和面【积,的,认定以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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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自行拆除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变,更、房屋的估—价由拆?迁人或委托的代办】单位申请《房,地产管理机》关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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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用地范围内已予【补偿的被拆除—房屋处?置权归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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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拆:迁安置中被拆—迁人户口、生活【供应关?系的:转移和学生转—学等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凭】被拆迁人的》。拆迁:通知书给予办—理
第二【章 :城市居民住房—的拆:迁
第十!条 拆?。迁,人或代办拆迁单位】凭拆:迁,许可证到诉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对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进行登记拆【迁人凭拆迁许可证向!区、县公安(分)】。局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用地范》围,内户口?的迁人和《分户被拆迁人—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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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拆迁城】市公有住房或私有住!房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应:作合理补偿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妥善】安置允许被拆迁【人向:拆迁人?购买被安置的房【屋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除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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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住宅房屋的面!积安置以及》对按照原面积安【置困难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的办法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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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安】置住房?
正式户!口不在本城市者【;在拆迁范》围内有?。正式户口实际—未居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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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自【愿换房必须在领【到住房通《知单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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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住房的由拆迁人发!给过:渡补贴费《;自行解决确有【困难者由拆迁人【解决不发给》过渡补贴费临时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半逾期》过渡补偿费加倍发给!
被拆】迁人一?次定居安置的由拆】迁人发?给一次性搬迁费;】先,过渡再定居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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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非住宅房屋的拆迁!。
第【十五条 《拆除各种《非住宅房《屋由拆迁人用—基本相同《建,筑,面积:的房屋与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在相等面积内】分别核定房》价被拆除《房屋以房地产—管理机关估价为准新!安,置,房屋:以新建房屋基本造】价为准互相》结算超过被》拆除房屋面积—的部分按非住宅商】品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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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人不要求》被拆:除房:屋产权调《换和安置的作价补偿!的金额?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十六条? 被拆除非住宅房屋!。的,。安置地点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 出》租的非住宅房屋租】赁双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使用人!迁人新安置用房后】可重新议定租金
】
第十八】条 拆迁商业、生】产用房拆迁人应安排!。过渡用房也可由【被拆迁人主管部门】调剂安排、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拆迁人给予房【屋使用人适当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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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以拆迁封户】前,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记载的使》用性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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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其他!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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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拆—迁中应保护名胜古迹!、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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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价—值,的古建筑、寺庙【和教:会房屋需要》拆除后恢复的拆迁】人应异地《修复
【 第二十一》条 拆?除,人防工?程、环卫以及各种管!线等:公共设施拆迁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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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拆—迁人可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 ,。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不履行或单方】变,更拆迁安《置协议造成损失的由!拆迁人负责经济【赔偿并对拆迁—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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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不按期搬迁或】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造成损?失的由?被,拆,迁人负责赔偿—并对被拆迁人处以罚!款
— 代办?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取消代办拆迁资【格并处以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代办拆迁单位负!责经济?赔偿
【 经济赔偿和罚款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决,定和执?行罚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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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拆迁当人事【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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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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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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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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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条例:可制定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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