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6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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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二节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第三【节 标?语和宣传品》设置管?理
第四节 】景观照明管理—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一《)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
(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三)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四)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
(五)!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区域和!范围由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市容管理是】。。指为了保《。持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城市照】明,和临街建(》。构)筑物、广告标志!等处所和设》施整洁完好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环,境卫生管《理是指为了维护城】市道路、街巷、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实施【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市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的规定》执行
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扬?尘,。治理: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建》设、环保、交通、】公安:、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条, 鼓励和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社区?成员:。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社区成员《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维护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第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学校、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应:当,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活动鼓》励新:闻媒体、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积极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
【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环卫《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人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不断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本市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企业》。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环卫企【业应当积极改善环】卫,工人劳动条件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十四条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拟】订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具:。。体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划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交通护】栏、公共广场责任】人为城市《环境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作业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责—任人为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责,任人为该《单位;
(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责任【人为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
(四)机场、车!站、加油(气)站】、码头、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车:辆(人?行)隧道、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其管理范》。围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
(五】)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水【域责任人为》管理单位《;
(六)施工工】地、拆除工地责任人!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待建地块责任人为】业,主;
(七》)文化、体》育、娱乐、景区(】点)、?。公园、城镇公共【绿地、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
除前款【规定区域外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含:建筑退让红》线内区?域)的所有权人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仍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报所属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
(三)按照责任分!工,。定时清扫、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蚊—蝇滋生;
(四)】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五)!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约【定,的其他义务内容
第!十七条 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责任—人可以自《己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义务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十八条 建(构)】筑物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建(【。构)筑物屋》顶临街的《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由业主或!者使用?人定期?清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临—街建(?构)筑?物的外观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因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对建筑物立面进!行统一?整改:的应当保障建(【构)筑物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各相关《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外!。置式:烟道、外置式防【护栏(?网)
同一街—区建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遮雨(阳)篷应当做!到,风格协调、保持【整洁
第二》十一条 临街物【业的隔离设施—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或者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但涉及军事、国家!安全等具有保密要】。求的或者隔离设【施本身具有文物【价值的?。除外
第二节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临街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内的路面管】理维:护单位或《者所有权人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管护保持完—好整洁?
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检查井盖、沟【盖板应?当保持平整完好发】现破损、移位、响】动、丢失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采!取更换、正》位、补缺等修复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市场、摊点—;
(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禁止沿街兜!售物品?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施工、维修】管道:、清疏沟渠》、打围作《业、装卸物品的【应当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时清】除有:关构筑物、渣土、淤!泥、:污物等保障正常通】行保:持路面清洁》
第二?十,六条 在城》区主要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建【筑小品、雕塑等建】筑景观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维?护
第二十七条 】附着于城市》道路的书报亭、信息!亭、通信交》。换箱、配电箱、路灯!杆、:。电线杆、交通—标志、交通护栏【、路名牌、》交通站牌(亭)、】垃,圾箱、消《防栓等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有序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干净整洁、牢固【安全设施出》现,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拆除或者更》换,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护栏!、路名牌、电线【杆,、路灯杆、树木、绿!篱,等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和其他物】品
第三节 标语】和宣传品设置管理
!。第二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经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街巷等?公,共区域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日:。常管理保持整洁
禁!止在:主街干道等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禁?。止利用公共信息栏发!布商业广告和—。违法信息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构)筑物—立面:、门窗、门》柱、桥梁、护—栏,、电(灯)杆—、树木、《路面、围挡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设:置宣传?。品,、标语
因重—。大会议会展或者重】要庆典活动》确需在公共场所临】时张贴、悬挂、【设置标语等宣传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内容、数量、【规格张贴《、悬挂?、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残缺并负《责安全到期》后及时清《除,
第:四节 景《观照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景观照《明设置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设置景》观照明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
(二)设施】。。安全:。、环保、节能;
】(三)局部景观灯饰!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
重要区域、重【要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应当纳—入城市照明设—。施监控系统
第三十!三条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并保持其整》洁完好、正常开闭】和安全使《用,
景观?照明的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景?观照明的开》闭应当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包》装袋:。(盒)等废弃物;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生活垃圾《;
(四)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其他】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临时占道进行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当对施工》区,域实施硬质》实体隔?离或者封闭》隔离或者封闭—装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高度要求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园林绿化—及维护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
第三!十六条 《临街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不得带泥】行,驶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运载!散装货物、砂石、】灰浆:以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遗洒、飘》散
第?三十八条 》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禁止在】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街道或者公共场】所敞放家《禽家畜
禁止在【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的:。应当:遵,守体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影响环?境卫:生或者?他人正常生活—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携带人应当立即清除!
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动物死—。。尸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二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牵头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改、《规划、建设、商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优化】。环境的原则明确规】定,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场所
第四十—条 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并集中处置
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责任?人,定期进行疏掏—或者委托《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进行疏掏、】处置粪便外溢时【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未处理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沟渠、河【道或者随意排—放,收,集的粪便应》当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第四!十一:条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规范作业及时!清运各类垃圾保【持垃圾转运站及其周!边干净?整洁
?第四十?。二条 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置》的方式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可以】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就地消纳处理【垃圾需要填》埋的填埋点》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和管理
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
第四十三条 【收集、存放》、运输、《处置餐?厨垃:圾不得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沟渠、河道、【公共厕所
》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专项规划内容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机!场,、车站、《大型商场《、文化娱乐、旅游】景区:(点)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新建楼盘《应当配套建》设,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纳入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境卫《生设施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参,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
第四十】六条: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并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
公共厕所—。应当规范《设置标志
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爱护设!施、:设备
本市鼓—励临街的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厕所在经营!时,段对外开放
第【四,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关闭—、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出方案》报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先:建后拆?、有所改善的原【则建设新的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四十:八条 设置》城市机?动车清洗场(站【)应当符《。合选址要求》、设置标准》清洗场?(,站)不得占道作业】不得任?意排放洗车污水【
城:市机动车清洗场(】站)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的决定
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决定?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作出;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决定由!服务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作》出
第五《十条: 本市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实行服务收费制【度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拟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合法经营文明服务】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作业服《务合同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清扫、冲《洗除尘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不得在【交通高峰时段—从,事,影响交通的环—。。卫作业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垃圾处—置的企业《或者单位《的运营监《管
垃圾《处置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和垃圾】处置设施的性能【及环保?指,标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向所在地《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垃圾处】置企业或者单位【的有关?环境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公,开,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告知】、劝:阻,、,。巡查、报告等辅【。助性管理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市容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劝阻?。或者向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查处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经上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可以扣》押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经,营工具和物品并【依法处理扣押的【工具和物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任人未履行规定!。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理;【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处二》百,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外?。置式防?护,栏(网)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或者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六?。条或者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或《者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对其不】良经营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合同依法吊】销服:务许可证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或者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漏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十一条 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私—吞(分)财物、私】自使用?所扣物品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 阻碍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