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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6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二节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  :第三节 《标,语,和宣传品设》置管理   —第四节 景观照明】。管理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节 生活垃圾管理!  : 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一)!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 ,。(,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三)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四)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 (五)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区域和范围由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市容管》理是指为了保持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城《市照明和临街—建(构)筑物、广告!标志等处所和设施】整洁完好《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环境卫生管理是指】为了维?护城市道路、街巷、!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实施《。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市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的规定《执,行 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扬尘治理—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建设、环!保、交通、公安、】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条 鼓励和【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社区成员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社区成员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维护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第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学校《、,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应,当,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活动鼓励新【闻媒体?、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积:极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 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环卫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人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不断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本市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企业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环卫企业应当积【极改善环卫工—人劳动条件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十【四条: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拟订?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具》体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划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交通《护栏、公共》广场责任人为城【市,。环,境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作业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责》任,人为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责任人为该单位【; (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责任人为》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 (四】)机场、《车站、加《油(气)站、码头、!。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车辆:(人行)隧道—、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其管理范围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 (五》)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水】域责任人为管理单位!; (?六)施?工工地、《拆除工地责任—人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待建地块《责任人为业主; 】(七:)文化?、体育?、娱乐、景区(【。。点)、?公,园、城镇公》共绿地、《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 除?前款规定区域外【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含建筑退让【红,线,内,区域)的《所,。有权:人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仍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报所》属,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 (三)!按,照责任分工定时【清扫、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蚊蝇!滋生; (四)【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五)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约—定的其?他义务内容 —第十七?条 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责任人可—以自己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义务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十【八,条 建(构》)筑物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建(构)筑物】屋顶临街的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由业主或《者使用人定期清【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临街建《(构)筑物的外观】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因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对】建筑物立面进行统一!。整改的?应当保?障建(构)筑物【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各相【关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外置《式烟道、外置式【防护栏(《。网) 同一街区【建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遮雨?(阳)篷应当做【到风格?协调、保持整洁 第!二,。十一条 临街物业】的隔离设施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或—者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但涉及军事—、国家安全等具有保!。密要求?的或者?隔离设施本身具【有,文,物价值的《。除外 第二》节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临】。街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内的路面管理维【护单位或者所有【权人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管护保持完好整洁! 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检—查井盖?、沟盖板应》当保持平整完好发现!破损、移位》、响动、丢失—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采!取更换、正位、【补缺等修复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市场、摊点; 】(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禁止沿街兜售物】品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施—工、维修管道、清】疏沟渠、《打,围,作,业,、,装卸物品的》应当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时清除有】关,构筑:。物、:。渣土、淤《泥、污物等保—障正常通《行保持路面清洁 】第二十?六条 在城区主要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建筑小品、雕塑等建!筑,景观:。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维护 第二》十七条 附着于城】市道路的书报亭、信!息亭、通信交换【箱、配电箱、路【灯杆、电线》杆、交通《。标志、交通护—栏、:路名牌、《交通:站牌(?亭)、垃圾箱、【消防栓等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有序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干净整洁、牢固安全!。设,。施出现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拆除或者更【换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护栏、路名牌【、电线杆、》路灯杆、树木、【绿篱等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和其他!物品 第三节— 标:语和宣传品设置【管理 第二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经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街巷等公共区域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日常管《理保持?整洁 ?禁止在主街干—道等: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禁止利用》公共信?息栏:发布商业广告和【违法信息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构)筑物《立,面、门窗、门柱、桥!梁、护?栏、电(灯)杆、树!木、:。路面、围挡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设置宣传品、标【语 因重大会议【会展或者《重要庆?典,活动确需《在公共场所临时张贴!、悬挂、设》置标语等宣》。传,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内》容、数量、规—格,张贴、悬挂、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残缺并负责安全到!期后及?时清除 《第,四节 ?景观照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景观照明设置【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设置景观!照明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 (:二)设施安全、环】保、:节能;? (三)局部景观】灯饰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 重!要区域、重》要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应当纳入城!市照明设施》监,控系统 第三十【三条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并!保,持其整?洁完好、正常开闭和!安,全使用? 景:观照:明的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景观照明的开闭应当!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包装袋(》盒)等废弃物;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生活垃【圾; (四)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其—他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临时占道进行【。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当对施工区【域实施硬质》实体隔离或者封闭】隔离或者《封闭装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高】度,。要求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园林绿化—及维:护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 !第三十?。六条 临街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不得带泥行驶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运载散装货物】、砂石?。、灰浆以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遗洒?、飘散 第》三十八条 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禁止在《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街道—。或,。。者公:共场所敞放家禽家】。畜 禁止《在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的应当遵守】。体,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影响环境卫生【或者他?人正常生活》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携!带人应当立即—。。清除 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动物死尸!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二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牵—。头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改【、规划、建设、【商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优化环【境的原则明确规【定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场:所 第四十条 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并:集中:处置 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责任】人定:期进:行疏掏或《者委托?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进》行疏掏、处置—粪便外溢时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未!处,理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沟渠、河道或—者随:意,排放收集的粪便【应当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第四十一条!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规范》作业及时清》运各:类垃圾保持垃圾转】运站及其周》边干净整洁 —。。第四十二条 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置》的方式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可》以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就地消纳—处理垃圾《需要填?。埋的填?埋点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和管!理 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 第四十》。三条 收集、—存,放、运输、处—置餐厨垃圾不得【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沟渠】、河道?、公共厕《。所 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专项规划内》容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机场、车站、大型】商场、文化娱乐、】旅游景区(点)【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新建】楼盘应当配》套建设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纳入:。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境《。卫生设施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参》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 第四十六》条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并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 ?公共厕所应》当规范设置标志 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爱护设施、!设备 本市》鼓励临街的》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厕所!在经营时段对外【开放: 第四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关闭、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出方案报【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先建后拆—、有所改善的原则建!设,新的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四十八条 设置!城市机?动车清?洗,场,(站)应《当符合选址要求、设!置标准清洗场—(站:)不得占道作业不】得任意?排放洗车污水 城市!机动:车清洗场(站)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的决】定 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决定【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作?出;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决定由服务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作出 第五—十条 本《。市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实—行服务?收费制度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拟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合!法经营文明服务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作业服】务合同?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清扫、冲洗—除尘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不得】在交通高峰》时段:从,事,影响交通的环卫作业!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垃圾处置的—企业或者单位的【。运营:监管 垃圾处置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和垃圾处置设施!的性能及环保指标】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向所在地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垃圾处置—企业或者单位—的有关环境》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公开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告知、《劝阻、?巡查、?报告等辅助性管理】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市容》。。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劝阻或者向—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查处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经,上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可以扣押—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经营工?具和物品《并依法处理扣押的】工具和物《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任—人未履行规》定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理;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处二百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外置!式防护栏(网)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或者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六条或者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或者【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对其?不良经营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合同《依法:吊销服务许可证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或》者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漏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十一条 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私吞(分)财物、!私自使?用所:扣,物品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 阻!碍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