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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6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二节】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第》三,节 标语和宣传【品设置管理 —  第?四节 景《观照明管理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一)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 (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三)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四)?。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 【(五)?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区域和范围》。由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市!容管理?是指为了保持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城市照明—和临:街建(?构)筑物、广告标志!等处所和设》施整洁完好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环境卫《。生管理是指为了【维,护城市道路》、街巷、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环境《整洁实施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市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按照本条》例第四章《第二节的规定—执行 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扬尘治理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建设、环保、【交通、公安、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接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依法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本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条 鼓!。励和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社区】成员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公约动员社区成【员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维护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 第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学《。校、: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应当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教!育活:动,鼓,励新闻媒体》、公:共交通和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积极宣传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市?民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 鼓励《社会各界《关爱环?卫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卫《工,人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装备和经验—不断: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本市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单位和个】人,兴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企业!。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环:卫企业应当》积极改善环卫工人劳!动条件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十四条?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拟订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具体【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划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与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城市道》路(人行天桥)【、城市交通护—栏、公共广场责任人!为,城市环境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专:业,作业: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责任人为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责任人为!该单位; (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含集贸市】场)责?任,人为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 (四)—机场:、车站、加油—(,气)站、《码头、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车辆(人—行)隧道、》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其管理范围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 (五)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水!域,责任人为《管理单位; (【六)施工工地、拆除!工地:责任:人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待建地块《责,。任人为业主; (七!。)文化、体育、【。娱乐:、,景,区(点)、》公园:、城镇公共绿—地、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责任人》为经营或者管理【单位 除前款—规定区?域外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含建筑退—让,红线内区《域)的所有权人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仍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报所—属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渣,土; (三)—按照责任分工定时清!扫、: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蚊蝇—滋生; (四—)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五)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约定》的其:他义务内容 第十七!条 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责任人可以!自己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义务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一节 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十八条】 建(构)筑—物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建(》构)筑物屋顶临街】。。。的,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由业主或者】。使用人定期清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临街:建(构)筑》物的外观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因公共利益或者城】市建设需要对建筑】物立:面进行统一整改的应!当保障建(构)筑物!。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各相—关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外】置式烟道、外—置式防?。护栏(网) —同一街区建筑物临街!面设置的遮雨(阳)!篷,应当:做到风格协调、【保持整洁 第二十】一条 临街物业的】隔离设施应当选用】透景围墙或者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作为分】界并保?持整洁?但涉及军事》、国家安全等具有】保密要求的或者隔离!设施:本身具有文物价值】的除外 第二—节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临,街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内的路面《管理维护单位或者所!有权:人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管护:。保持完好整》洁, 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检查《井盖:、,沟盖板?应当:保,持平整?完好发现破》损、移位、响动【、丢失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维:护单位应当立即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采【取更换、正位、【补缺等修复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 除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市,场、摊点; —(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开展棋牌等娱乐!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禁止沿街兜售—物品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在城市道路上—施工、维修管道、】清疏沟渠、打围【作业:、装卸物品》的应当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时!清除有关构》筑物、渣土》、淤泥、污物等【保障正常《。通,行,保持路面清》洁 第?二,十六条? 在城区主要—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建筑小?品、雕塑等建—筑景观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负责维护》 第:二十七条 附着于城!市道路的书报亭、信!息亭、通《信交换箱、配电箱、!路灯杆、电线杆、】交通标志《、交通?护栏、路名牌、【交通站牌《。(亭)、垃》圾,箱、消防《栓等设施应当统【一规划、有序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持设施干净!整洁、牢固安—全设施出《现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拆除或》者更换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护栏?、路:名牌、电线杆、路灯!杆、树?木、:绿篱等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和其他物品— ,第三节? 标语?和宣传品《设置管?理 第二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经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在街【巷等公共区域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并负责日常管【。理保:持整洁 禁止—在主街干道等—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禁止利用公—共信息栏发布商【业广告和违》法信息?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构?)筑物立面、门窗、!门柱、桥梁、护栏、!电(灯?)杆、树木、路面】。、围挡?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设置宣传品》。、标语? 因重大会议会展】或,者重要庆典》。。。活动确需在》公共场所临》。时张贴?、悬挂、设置标【语等宣传品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批—准的:内容、数《。量、规格张》贴、:悬挂、设置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残缺】并负责?安全到期后及时清除! 第:四节 ?景观照?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景观照明设【置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设置!景观照明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 (?二)设施安全、环保!、节能; (—三)局部景观灯饰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常生活—。 重要区域、重【要建(构)筑物【的景观?。。照明应当纳入城【市照明设施监控系】统 第三十三条【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维护单—位负:责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并保持其《整洁完?好,、正常?开闭和安全》使用 ?景观照明的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换 景观照明的】开闭应当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包装袋(《盒)等废弃物;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生活垃圾; !(四)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其他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经批准临—时占:道进:行道路和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施,工的应当对》施工区域《实施硬质实体隔离】。或者封闭隔》离或:者封闭装《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高度要求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具 园林绿化及维】护,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 第三十】六条: 临街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向街面倾倒、排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身整洁和外观良好】不,得带泥行驶车身不】整洁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清洗、维—修, 运载散装货—物、:砂石、灰浆以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遗洒、飘】散 第三十八条 】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禁止在!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街:道,或者:公共:场所敞放家禽家【畜 禁止在》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舍饲】养,信鸽的应当遵—守体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影响环境《卫生或者他》。人正常生活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携带人应当】立即清除 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动—物死尸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清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二节 【生活:垃圾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牵头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改、规划、建设【、商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方便居民《。、,优化环境的原则明确!规定居民倾倒—生,。活,。垃圾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场!所 第?四,十,条 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并集中处置】 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责【任人定期进行疏【掏或:者委托环境卫生服】务单:位进行疏掏、—处置粪便外溢时责任!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未处理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沟渠?。、河道或者随意排放!收集的粪便应当【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第:四十一?条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规范》作业及时清运各类垃!圾保持垃圾转运站及!其周边干净整洁 第!四十二条 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置的方式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可以【。。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就地【消纳处理垃圾—需要填埋的填埋点】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和管理 》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 !第四十三条 —收集、存放、运输】、处置餐厨》垃圾不得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或者沟渠、河道、!公共厕所 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专项规划内容】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机—场、车站、大—。型商场?、文化?娱乐、旅游景区(点!),及其他人流》集散场所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新建楼盘应当配!套建设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纳入规《划条件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境》卫生设施《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参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 第四十六!条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并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 公共厕!所,应当规范设置标志 !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清洁卫生《爱护设施、设备【 本市鼓《励,临街的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厕所在经】营时段?对外开放 第四【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等特殊?。原,因确需关闭、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出方案报—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先建后拆、—有所改善的原则建设!新的环境卫生设【施 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第四十!八条 设置》城市机动车清洗场】。(站)应《当符合?选址要求《、设置标《。。准清洗场(站)【不,得占:道作:业,不得任?。意排放洗《车污水 城市—。机动车清洗场(【站)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五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及服《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的决定】 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决定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作出;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决定【由服务所《在地: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作出 《第五十条 本市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实行服务!收费制度 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拟: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一条! 从事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合法》经营文明服务—。遵守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作】业服务合同》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道路清扫、—冲洗:除尘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不得在交通高】峰时段从事影—。响交通?的环卫作业 第五十!二条 ?市和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事垃【。。圾处置的企》业或者单位的运营】。监管 垃圾处置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和垃圾处—置设施的性能—及环保指标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向所在【地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垃圾】处置企业或》。者单位的有关环境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公开?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告《知,、劝:阻、巡查《、报告等辅助性管】理事项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市容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有—权劝阻或《者向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及时查处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经上》级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可,以扣押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经营工》具和物品并依—法处理扣押》的工具和物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任人未履行】。规定义务责任区【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未?达到有关标准—的应:当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三十条或者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理;:拒不改正或者清理】的处二百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外置式防护栏(网)!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或者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六条?或者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或者—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清除【。对其不良经营行【为予以记录》和公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合同依法吊销服务】许可证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或者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漏】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十一条 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私吞(分)财物【、私自使用所扣【物品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权》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 阻碍城》市管理?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