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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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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
【 (》一)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对农!户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危房改造的勘查【、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 ? (二《)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户房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危房改?造的: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施工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 (三)建立】。现场:蹲,点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乡镇、村》党员干部等组成【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保证每》个村、片区》都至少有一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蹲点指?。导
! (四?)现场?。蹲点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强制!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监管杜绝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的现》象,
《 ?。 (五)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如确需对施工图纸】进行修改的应经【原设计部门出具修】改,通,知,书防止?。因随意修改施工图纸!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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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以后现场蹲!点,。工程技术人员当【会同建设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整体完—工后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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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
《 (一)【设计部门在进—行农户房屋设计时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重建房】屋的:。使用:安全满?。足防风抗震》要求:
】(二:)改造工《。程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
】 (三)】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对派》驻现场蹲点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明确安?全责任?目标
— (四)【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进行危房改造工!程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要进?行施:工安全教《育督促建筑施工【人员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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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成?本管:理
【 (一《)根据地方条件和有!关政策科《学编制村庄危房改造!规划合理设计建筑】户型采取合理的技术!方案:。以降低造价》。
? (二)】因地制?宜采用安全的结构】形式充分使用本地合!格的建筑材》料以降低材料的购买!和运输?成本
】 (?三)村庄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及,村容环境整治应充】分调动当地村民【的积极性《采取: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的方式进行建设!
】(四)?对于进行重》建的危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原有!的房屋材料进行新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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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进度】管理
《 : (一—)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作好统筹安!排,科学:编制本地区的危【房改造进度计—划对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进:行进度控制确保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 (二—)对派驻现场—蹲点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责任制度—保,证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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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现【场蹲点的工》程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危房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管理使各项工程活!动能按计划及时【开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
】。 :(四)对于局部维修!的农户房屋》现场蹲点的工程【技术人员应有针对】性,地对:具体项目提出开工、!建设、完工的时限】保证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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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档案管理
! ? , (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农户的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包!括,。住建部统一》制定的纸质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以及《建房前、《中、后三张》照片:农户改造纸质—档案资料《由市县建《设(房产《),部门归档《保,管乡:镇人民政府留备份】档案(复印件)【
: (【二)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市县危房改造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人力确保【每,一个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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