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建、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六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 第七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
—城市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上【应设置光源进行亮化!增,加城市夜间灯光景】观美化城市夜景
! ,第,。九条: 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架空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实施》改造
? 第十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外立》面有污渍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颜色【褪色的应当粉刷【破损或不整》齐的应?当及:。时修饰或更》换
第十一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定期改造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批准的期【限内因?建设或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批准期限届满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可《以设立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沿,街店铺不得》超出店?铺范围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
夏季占道从!事早市、夜》市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地点经营早市停!止经:营的时间不得—晚于:7时30分;夜市】的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时
占道经营】节日商品网》点应当合理布—。局一般?节日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春节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临街庭?院、物业《小区内禁《止,从事影?响市容的经营活【动禁止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
第》十四条? 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应当符合我市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在我市—。尚未制?定规:划之前应当符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并办:理登:记
? 第十五条 —牌匾、商幌、—标,语牌、指示牌—、,广告:牌,、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到期?或,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行为
!零,。星宣:传品:应当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公共—宣传栏?张贴:
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音频广告应—符合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车体广告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 第十七条》。 设立的户外广【告需:经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有偿使?用费批准期限—届满应当拆》除;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第十】八条 原有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理—方,案进行清《理对经批准但—。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维护设!施容貌完好》无损的责任》出现刻画、涂—。写、粘贴等情形【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 第二十条 禁止!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 禁止在道路两侧】、广场范围内堆放物!料及杂?物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园林绿地挖掘!、取土、耕种
】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城,市,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照明装【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中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第,二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它公用设》施已确定维修、【养护单位的由维修】、养护单位负责【;未确定责任—人,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社区专人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车站【、停车场、》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单,位自行负责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 (六)宗教—活,动场所由管理—者负责
》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河:道及其沿岸由—管理者负责
】上述:规,定以外的责》任区:、责任人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定后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及时成立环境卫生责!任,组织机构和》。保洁队伍并将环【境卫:生责任负责人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备:案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加强对【实现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二《十七:条 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符合国家!或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加强?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和处置垃圾【
第二》十八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
第二十九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 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城市】供,热、供?水、排水等设施出现!跑、冒?、漏水等现象—管理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及时清除积水和】冬季结冰
第】三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以及临街办公、经】营场:所应当?按,时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倒入环卫保洁车!内
? 居民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5!时30?分—7!时30分、18时】—2】0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m—d,ash;8时、【17时30》分—】19时30分
【 临街《办公、?经营等场所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9月30《日)6时&md【ash?;8:时、16时&md】a,。sh;17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30分】&,mdash;—7,时30分、13【时30分&mda】s,h;16时30【分
第三十【一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建设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鼓励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提!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单—位、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并及时清运堆【放,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 经营性水洗厕【所、单位自有厕【所自行负责清掏、清!运,。也可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 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
第三十五条 !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清掏出的污泥!、杂物管理单—位,要及时清运不准存放!。在,街路上和居民小区】内
: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余】土等废弃物
【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清除—冰雪预案《、清雪责任的划分、!组,织实施等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
—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五,)抛:撒、焚烧《冥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具!体办法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 第:四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政府确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它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遗撒、滴漏禁止各!种机动车辆轮胎带】泥在街路行》。驶,
: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路、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拆一还—一的标准补建—或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 :第四十五条 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处理场(厂)
! 第四十七条— 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责制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
!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超出店铺占道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责令其—停止占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不能停止占用—的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可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
第五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已接受处—理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它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处,理的及?未经批准处置—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的经】营者造成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抛撒—、焚烧冥纸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以外饲养畜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查》。处,的;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3,日发布的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