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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建】、,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六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 ,。。第七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  】 城市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上—应设置光源进行【。亮化增?加城市夜间灯—光,景,观美化城市》夜景 ?  第九条 —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  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架空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实施改?。。造   第十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外立面有!污渍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颜色】褪色:的应:当粉刷?破损或不整齐的应当!及时修?饰或更换   【。。第十:一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定期改》造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批准的?期,限内因建设或—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批准》期限届满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可?以设立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沿—街店铺不得超出店】。铺,范围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   夏季占道从事!早市:、夜市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地点经营《早市停止经》营的:时间不得晚于—。7时30分;夜市】的,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时   占【道经营节日商品【网,。点应当合《理布局一《般节日?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春节【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临街》庭院、物《业小区内禁止从事】影响市容《的经营?活动禁止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   !第十四条《 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应当《符合我市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在我市尚未制定】规划之前应当—符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并,办理登记 》 , ,第十五条 牌匾、】商幌、标语》牌、指示牌、—广,告,牌、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到期!或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 第十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行为   》零星宣传品》应当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公共宣传!栏张贴?   ?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音频广告应》符,合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车体广】告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第十—七条 设立的—户外广?告需经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有偿使用费批准期!限届满应当拆除;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  第十八条 【原有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理方案进行清理!对,经批准但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维,。护,设施容貌完好无损】的责任出现》刻画、涂写、粘贴等!情形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第二十?条 禁?止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  禁止在》道路两侧、广场【范围内堆放物—料及杂物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园林绿地挖【掘、取?土、耕种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城市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照明装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中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第二—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它公用设施已—确定:维修、?养,护单位?的由维?修、养护单》位负责;未确定责任!。人,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社区专人负—责  ?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车站、停【车场、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 (四)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单位自行负》责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 (六)《宗教活动《场所:由,管理者负责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河】道,及,其,沿岸由?管理者负责 —。  :上述规定以外—的责任区、》责,。任人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定《。后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及时?成立环境卫生责任】组织机?构和保洁队伍并将环!境卫生责任》负责人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备案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加强对》。实现: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符合国》家或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加强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和处置垃圾  【 ,第二:十八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   第二【十九: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城市供热《、供水、排水等设施!出现跑、冒》、漏水等现象管【理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及时清》除积水和冬》。季结冰   第三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以—及临街?。办公、经营场所应】当按时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倒入环卫保洁车内】   居民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5时30分&mda!。s,h;7时30分【、18时&mdas!h;20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mdash—;8时、《17时30分&m】dash;1—9时30分  【 临街?办公、经营》。等场所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6时&mdas】h;8?时、16时&mda!sh;?17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30》分&mdash【;7时30分—、13?时30分&mda】s,。h;16《时30分  — 第三十《一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建设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 , ,鼓励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提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单位【、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并及时清运堆放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经—。营性水洗厕所、单】位自有厕《所自行负责清掏、】清运也可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 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  ! 第三?十五条 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清掏?出的污泥、杂物管理!单位要及时清运【不准存?放在街路上和居民】小区内  》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余土:等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清除:冰雪预案、清—雪责:。任的:划分、组织实施等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五)抛撒《、焚烧?冥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 ,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具体《办法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四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政府确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四:十二条 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它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遗撒、滴漏禁止】各种机动车辆—轮胎带泥在》街,路行驶?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路、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拆一还一的标【准,补建或补偿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 第四十五条 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 ,。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处理】场,(厂)? ,  第四十七条 】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责制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超,。出店铺占道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责,。令其停止占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不能停止》。占,用的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可: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   第五!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已接】受处理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它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处理的!及未:经批准?处置: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的经营》者造成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抛撒、!焚烧冥?纸,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以外饲养畜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查》处的;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3日:发布的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