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建、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六!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 ,第七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
— 城市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上应设置光源【进行亮化增加—城市夜间《灯光:景观美化《城市夜景
第】九条 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架空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实施改?造
第十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外立面!有污:渍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颜色—褪,色的应当粉刷破【损或不整齐》的应当?及时修饰或》更换
》第十一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定期改造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批准:的期限内因建设或】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批准期限届满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可以设立!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沿街店铺不得!超出:店铺范围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
夏季—。占道从事早市、夜】市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地点经营!早市:停止经营的时—间不:。得晚于7时30【分,;夜市的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时
》 占:道经营节《日商品网《点应当合理布局【一,般节日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春节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临街庭院】、物业小区内禁止从!事影响市容的经【营活动禁止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
第十四条 !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应当符合【我市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在我】市,尚,未制定?规,划之:前,应当符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并—办理登?记
第十五条 !牌匾、商幌、标语牌!、指:示牌、广告牌—、,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到期或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行为
【 零星?。宣,传品应?。当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公共《宣传栏张贴》
, 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音!频广告应符合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车体广?告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第十】七条 ?设立的?户外广告需经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有偿使》用费批准《期,限届满应《当拆除;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 :第十八?条 原?有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理?方案进行清理对【经批准但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
!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维护设施容—貌完好无损的责任出!现刻画、涂》。写,、粘:贴等情?。形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 第二十条 【禁止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道路两侧、【广场范围内堆放物】。料及杂物《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园林绿地挖掘、取土!、耕种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城市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照?明装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中?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第二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它公用设施已】确定维修、》养护单位的由—维修、养护单位负】责;未?确定责任人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社区专】人,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车!站、停车场、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单位自行!负,责,
, ,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六)宗教活》动场所由管理—者负:责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 (八)河道及】。其沿岸由管理者【负责
上—述,规,定以外的责》任区、责任人—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定?后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及时成立—环境卫?生责任组织机构和】保洁队伍并将环境卫!生,责任负责人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备案—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加强对实现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二十七条 【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符合国家】或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加!强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和处】。置垃圾
《 第二《十八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
】 第二十九》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 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 城市《供热、供《。水、排水《等设施?出现跑、冒、漏水等!现象管理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及时:清除积?水和冬季结冰
】。 第三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以及临街办公、】经营场所《应当按时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倒入环卫保洁【。车内:
居民》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5时30分》&mda《sh;?7,。时30分《、,18时&《m,。dash;20【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m—dash《;8:时、1?。7时3?0分&mdash】;1:9时:30分
临街】办公、经营等—场所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6时—&mda《sh;?8时、16时&m】d,ash;17—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30分&mda【s,h;7时30—分、13时30分】&mdas》h;1?6,时3:。0分
? 第三十一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建设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鼓【励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提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单—。位、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并及时清—运堆放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 经营性水洗厕【所、单位《自有:厕,所自行负责》清掏、清运也可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偿服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 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
【第三十五条 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清掏出的污泥、【杂物管理《单位要及时清运不】。准,存放在街路上和【居民小?区内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余土—等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清除:冰雪预案、清—雪责任的划分、【组织:实施等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
—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 (五)抛撒、焚烧!冥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 ,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具体办法!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 第四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政府:确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四十》。二条: 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它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遗撒、滴《漏禁止各种机动车辆!轮胎带泥在街路行驶!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路、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拆一还一的【标准补建或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 第四十五》条 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处理场(】厂)
第四十】七条 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责》制,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第五?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超?出店铺占道》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责令其停止—占,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不能停止【占用的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可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
》 第五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已,接受:处理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它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处理的及!未经批准处置—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的经营者造成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抛《撒、焚烧冥纸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以《外,饲养畜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查处的;
!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3?。日发布的《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