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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建【、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六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七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 :  :城市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上应设置光源进行】亮,化增加城《市夜:间,灯光景观美化—城市:夜景: ,  第九条 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架空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实施改造 【  :第十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外立面》有污渍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颜色褪色的】应当粉刷破损或【不整齐的应当及时】修饰或更《换   第》十一: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定期改造《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批准的期限】。内因建?设或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批准期限届!满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可以设立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沿街店》。铺不得超出店—铺,范围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   夏】季占道从事》早市:、夜:市,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地点经营—。早市停止经营—的时间不得晚于7时!3,0分:;夜市?的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时   占》道经营节日商—品网点应当》合理布局《一般节日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春节: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  临街《庭院、物业》小区内禁止从事影响!市容的?经营活动禁止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   第十【四条 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应当!。符,合我:市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在我市尚未制定!规划之前《应当符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并?办理登?记   第十五【条 牌匾、商幌【、标语牌、指示牌、!广告牌、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到期】或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行为 》。  零星宣传—品应当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公共宣传栏张贴!  : 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音频广告应符】合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车体广告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 第十七条 设立的!。户外广告需经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有偿】使用费?批准期限届满应当拆!除;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第十八—条 原有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理方案】进行:清理对经批准但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维护设施容貌完好!无损的?责任出现刻画—、涂写、粘贴—等情形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第二】十条 禁止》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道路两侧、广场范】围内:堆放物料及杂物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园林》绿地挖?掘、取土、耕—种 :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城市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照明装—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中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第二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它公【用设:施已:。确定维?修、养护单》位的由维修》、养护单位负—责;未?确定责任人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社:区专:人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车站、】停车场、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 (:。。四,)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单位!自行负责  —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六!)宗:教活动场所由管【理,者负责?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八)河道】及其:沿岸由管《理者负责   上】述规定?以外的?责任区、责任人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定后《。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及时!成立环境卫生责【任组织?机构和保洁队伍并将!环境卫生责任负责人!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备案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加强对【实,现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二十七》条 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符合国!家或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加强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和》处置垃圾 》 , 第二十八》。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 】  第二十九—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  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 城市供热、—供,水、排水等设—施出现跑、冒—、漏:水等:现,象,管,理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及时清除积水和冬】季结冰   第三】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以,及,临街办公、经营场】所应当按《时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倒入环卫保洁车内 ! , 居民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5时30》。分&mdas—h;7时30分、】18时?&mdash—。;2:0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m?dash;》8时、1《7时30分&md】ash;1》9时30分  【 临街办《。公、:经,营等场所《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6,时—】8,时、16时&m【dash;17【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3:0,分—7!时30分、》13时30分—&md?ash;16时【30分   第三十!一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建设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鼓励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提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单位、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并及时清《。运堆放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经营》性水洗厕《所、单?位自有厕所自行【负责清掏、》清运也可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 《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  》 第三十五》条 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清》掏出:的污泥、杂物管理单!位要及时《清,运不准存放在街路上!和居民小区内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余土:等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清【除冰雪预案》、清雪责《任的划分、》组织实施等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  —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  (五)抛撒、】焚烧冥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具,体办法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四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政府确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它: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遗撒、滴《漏禁止各种机—动车:辆轮胎带泥在—街路行驶《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路、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拆一还一的标】准补建或补偿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第四十!五条 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处理场【(厂)?  : 第四十《七条 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责制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 》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第:五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超出店铺】占道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责令其停止占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不能:停止占用的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可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 :。  第五《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已接受处】理,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它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处—理的及未经批准处】置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的经营者—造成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抛》撒、焚烧冥》纸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以外饲养—畜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查处】的;  《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3日发布的—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