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市【住建:、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六!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七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
城市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上应设置】光源:进,行亮化增《加城市夜间灯—光景观美化》城市夜景
第】九条 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 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架空】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实施改造
【。第十:。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外立—。面有污?渍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颜色褪—色的应当粉》刷破:损或不整齐的应当】及,时修饰或更换
【 , 第十一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定!期改造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批,准的期限内》因建设或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批准期限【届满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可以设立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沿【街,店铺不得超出店铺】范,围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
夏季【占道从事早市、夜市!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地【点经营早《市停止经营的时间不!得晚于7时30分】;夜市的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时
】 占道?。经营节日《商品网点应》当合理布局一般节日!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春节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 临街庭院、物】业小区内禁止从事】影响市容的》。经营活?。动禁:止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
第十》四条 ?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应当符合》我市: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在我市尚】未制定规划之前应】当符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并办理登记
】 第十五条 牌匾】、商幌?、标语牌、指示【牌,、广:告牌、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到—期,或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第十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行为
零星宣传!品应:当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公共宣传栏张贴
】。 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音频广告应符—合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车】体广告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 :第十七条《 ,设立的户《外广告需经》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有偿使?用费批准期限届满应!当,。拆除;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第十八条! 原有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理【方案:进行清理对经批准但!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维—护设施容《貌完好无损的—。责任出现《刻画、涂《。写、:粘贴等情形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第二十条 禁止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 禁:止在道路两侧、广】场范围内堆》。放物料及杂物—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园《林绿地挖掘、取【土、耕种
—。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城市: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照明《装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中】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 第二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它公用设施已确定】维修、养护单位的】由,。维修、养护单位负责!;未确?定责任人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社区》专人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车站、—停车场、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单位自行负责】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 (:六)宗教活动场所由!管理:者负责?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 ,(,八)河道及其沿岸】由管理者负责
【 上述规定以外的!责任区?、责任人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定后《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及时成】立环境卫生责任组织!。机构和保《洁队伍并将环境卫】生责任负责》人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备案?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加强对实》现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二十七条【 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符合国?家或: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加强—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和处置垃《圾
《第,二十八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
第二十!九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城市供热、】供水、排水等—设施出现《跑、冒、漏》水等现象管理—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及时《清除积水《和冬季结冰
第!三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以】及临街办公、—经营场所应》当按时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倒入》。环卫保洁车》内
《居民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9】月30日)5时3】0分&mda—s,h;7时30—。分、18时&mda!sh;2《0,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m!dash;8—时、1?7时30分&md】ash;19时【3,0分:
?临街办公、经营等】场所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6时&mda—sh;8时、16时!&mda《。s,h;1?7,时;:冬季(10》月,1日—!下年度4月30日)!6时30分&—mdash;7【时30分、1—3,时30?分&:md:ash;《16时3《。0分
第三十一!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建设—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鼓励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提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单位、《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并《及时清运堆放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 经营《。性水洗厕所、单位】自有厕所自行—负责清掏《、清:运也可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 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
! ,第三十五条 —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清掏出《的污泥?、杂物?。管理单位要》及时清运不准—存放:。在街路?上,和居民?小区:内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余土等废弃物
!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清除冰—雪预案、清雪责任】。的划分、组织实施等!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五)抛《撒、:焚烧冥?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具体办法》。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四【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政府确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它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遗撒:。、滴漏禁止》各种机动车》辆轮胎带泥》在,街路:行驶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路》、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拆一还一的!标准补?建,或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第四十?五,条 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处理【场(厂?)
第四—十七条 《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责!制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
?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超出店铺占道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责令其停止占!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不能停止占》用的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可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
! 第五?。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已接受》处理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它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处理的及未经批】准处置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的经营者造【成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抛撒、焚【烧,冥纸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以外饲养畜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查处:的;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3日发布的》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