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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管理局是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市》容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的环境卫生具】体管理工《作 :  :市住建、规划—、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发展!计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第】六条 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卫》生环境?的权利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对损害、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七》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促进公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  :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   城市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广告、牌匾上应设】置光源进行亮—化增加城市夜间【灯,光景观美化城市夜景!   第九条 【。城,市中的道路、给排】水、供热《、燃气、环卫设【施、停车场》、照明、交通、人】防、供电《、通讯、园林绿化、!防洪、防《震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由,其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保持完好、整】洁,。   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架空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实施改造【   第十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外:立面有?污渍不洁的应—当及:时清洗颜色褪色的应!当,粉刷破损或不整【齐的应当及时修【饰,或更换   第十】一条 主要街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由市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监督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定期改造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搭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批准的期限内!因建设或城市—管理需要应》无,条件自行拆除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的!临,时性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批准期《限,届满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必须立即》拆除;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可以设?立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  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在,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沿街—店铺不得《超出店铺范围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 :。  夏季占道从事早!市、夜?市,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在市政府确定的【地,点,经营:。早,。市停:。止经营的时间—不得晚于《7时:30分;夜》市,的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时  《 占道经营节日【商品网点应》。当合理布局一般节日!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春节》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临】街庭院、物业—小区内禁《止从事影响》市容的?经营活动禁止堆放】影响市?容环境?的物品 《。  第十《四条 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应当符合我【市城市市容专—业规:划;在我市尚未制定!规划之前应当—符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并办理—登记   》第十五条《 牌匾、商幌—、,。标语牌、《指示:牌、广告牌、—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损毁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到期或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 第十六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等应当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止》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行为】。   零星宣—传品应?当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或指定?的公共?宣传栏张贴 — , 广告?色彩应协调画面简洁!明快、整洁》。美观音频广告应符】合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车体广?。告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得影】响,识别和乘《坐   《。第十七?条 :设立的户外广告需经!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有偿使《用费:批准期限届》满应当拆除;—。需延长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 第十八条 原有】已设户外《。广告设施《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清,理,方案进行清理对经】批,准但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拆除   第十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其《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负,有维护设施》容貌完好无损的【责任出现刻画—、涂写、粘》贴等:情形应当及时清洗】、,修复 ?  第二十》条 禁止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在道【路两侧、广场—范围内堆放物料及杂!物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园林:绿地挖掘、》。取土、耕种  【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城市》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广场、绿地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照明装饰景》观照明建《设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  第二十》三条 ?城市中?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并:采取防?尘、除尘措施—   第二十四【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   第二十】五条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确定 !。 ,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地【下通道和《其它公用《设施已确定维修【、养护单位的—由维:修、:养护单位负责—;未确?。定责任人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范围由】。社区:专人负责 》  (?三)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车站、《停车场、商》品交:易,、展览、宾馆—、餐:饮,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四)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区》域由:单位:自行:。负责 ?  (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使—用,权人负责   (六!)宗教活《动场所由管理者负】责   (七)【穿越城市的》铁路:及其管理区域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  (八《。)河道?及其沿岸《由管理者负》责  ? ,上述规定以外的【责任区?、责任人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责?任区: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划定后【将责任区《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及时【成立环境卫生—。责任组织机》构和保洁《队伍:并将环境卫生责任】负责人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备】案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加强【对实现物业管—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  第二十七条【 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符合国家或!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加强对》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清《运,和处置垃圾 —  第?二十八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   第二十!。。九条 ?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范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专业清》扫保洁人员应—当定:时,清,扫全日保《洁   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每日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  城市《供热、供水、—排水等设施出现跑、!冒、漏水等现象管】理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及,时清除?积水和冬《季结冰 《  第三十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以!及临街办《公、经?营,场所应当按时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的地点或倒—入环卫保洁车内 】  居民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5时3!0分&mdas【h;7时《30分、《18:时&mdash【;2:0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mdash】;8时、《17时?30分&mdas】h;19时30【分,   临街》办公、?经营等场所投—。。放垃:圾的时间为夏—季(5月《1,日&mda》sh;9月30日】),6时:—8】。时、16《时&m?dash;17时】;冬季(10月1日!&,m,dash;下—年度4月30日)】6时30分&m【dash;7时3】0,。分、13时3—0分&mdas【h;:16时30》分   第三十一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建设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处置各类建筑垃【圾,   鼓《励,对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提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单位、个人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并及时清运】堆放: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三十二条 生活垃!圾、公共厕所—和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当日产日!清   经营性水洗!厕所、?单位:自,。有厕所自行》负责清?掏,、清:运也可?委托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有偿服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  第三十三—条 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   第三十!四条 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  — ,第三十五条 —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清掏出的污】泥、:杂物管理单位要及时!清运不准存放—在街:路上和居民小区内 !  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养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物、—。枯叶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栽《培,、修剪树木、花卉】等产生的枝》叶、余土等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的冰】雪应当及时清除【清除冰雪预案、清】雪责任的划分、【组织实施等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 ,。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五)】抛撒、焚烧》冥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中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具体办法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它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  第四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政府》确定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四十二》条 运输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其它散》。体、:流体:的车辆应《当全覆盖或者密【闭不得遗撒、—滴漏禁止各种—机动车辆轮胎带【泥在街路行驶 【  第四十三—条 开发《建,设住宅区、》城市街路、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和场所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  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损毁!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拆一还一【的标准补建》或补:偿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路设置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 第四十五条—。 ,公共厕所《应当合理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  :公共厕所应当统一设!置明显、规范—的标识和《指示牌专人负—责保洁?。不得收费   【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时举办单位应当【设置足够的》临时公共厕所—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类?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立垃—圾处:理场(厂)和粪便处!理场(厂) —  第四十七条【 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问责制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检查   第四十】八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修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各项有关规定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九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 第五十一条— 对举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经营超出店】铺占道进行加工、】修理:、经营或摆放—经营设施《和商品以及》货物责令其停止占用!、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不】能停止占《用的暂扣其经—营物品并可》。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置牌—匾、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不符合规【划或者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 《 , 第五?十五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影响市容—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逾期不清《理的由市城市市【容管理机构组织【清理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采用刻【画、:喷涂:、胶:贴等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在违法—刻画、喷涂》。、胶贴的广告中标】明,其通信工具号—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违法行为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通信工具】号码的?使用有关电》信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予?以暂停?使用违法行》。为人已接受处—理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电》。信部:门予以恢复使用暂】。停及重新开通—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地面【、灯(?电)杆或者》其它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粘贴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主要街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物品》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筑工?程、拆?迁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未—作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任区的责《任人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和处理的及】未经批准《处置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装修垃—圾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运,输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废品收购】的经:营者造成污》水外流、《油,。污四:溢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抛撒》。、焚烧冥纸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以】外饲养?畜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饲养的畜【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运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运?输,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一!般环境卫生》设施的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对应当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者查!处的;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占当事人【财物的;《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七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4月23日!。发布的辽《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号令)》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