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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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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 2》5 号?
—长春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业经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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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崔杰: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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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城市建【设活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统【称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件规!定进行的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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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件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本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 ,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本辖区内】。。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
! , 市容环卫、】国土、建设、工商】、房地、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违法建《设、违法建筑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法建设【、违法?建筑进行检举—
:第六条 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不得出租、出!售;不得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发现制止违法建】。设,、查处违法建筑的巡!查制:度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检?查、发现《、认定违法建设【、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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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职能部门应当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本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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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区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应当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搭建违法】建筑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第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后五日内应当【将核发的规划—许可证件复印—。件送交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作为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违法建筑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违法建设、违】。。法建:筑,或者接到报告、举】报,后应当当日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依法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对违法建筑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第?十一条 停止施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决定!机关的名称》和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停止施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三—条 全市集中专项】治理拟拆除的—违法建筑可以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违法建筑所在地以】张,贴公告的形式—送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期限?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区职能部门】可以组织人》力、物力帮助—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职能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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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拆除无!法确定所有人—的违法建筑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有关媒体发—布拆除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七日公告期满后仍】无法确定《其所有人的可以依】法按照无主》违法建筑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区职能!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取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当:事人未?取走的应《当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并【通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期限:内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区职能部门应】当经过?公证、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强制拆除无主违!法建筑时区职—能部门还应》当,。依法对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及】其财物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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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由区【职能部门予以清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区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工】作中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向开发建设工程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其出示规划许可证!件;没?有规划?许可:。证,件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 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违法【建筑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违法建筑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并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
! , 违《法建筑属《。。。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考》评制度对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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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当年绩效评优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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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辖区!域内:。无违法建《设,、建筑的;
! :(二)拆除违—。。法建筑率达到百分】之百的;
】 (三《)接到群众举—报及时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不:按照本规《定协助、《配合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造成【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不力: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二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绩效评优资【格
【区人民政府》。不开展巡查》或者不按《照本规定《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造成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二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绩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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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制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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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违法建筑不!报告、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 : (二《),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
】 (三)对属于】本部门职责》推诿的?;,
《。 , (四)对违法建】筑应当立即拆除而未!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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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违法》建筑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等相关—证照的;《
: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七条 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中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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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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