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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 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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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业经20《1,1年:。5月1?2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城市建设活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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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统称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件规定【进行:的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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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件—规定:建设的建(》构,),筑物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本?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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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职能部【。门依法做《好本辖区内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工作
《 市容环卫】。。、国土、建》设、工商《、房地、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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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违法建设》、违法建筑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法建设、违法建筑】进,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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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不得出租、!出售;?不得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发现制?止违:法,建,设、查处违法建【筑的巡查《制度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检:查、发现、认—定违:法建设、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各区?职能部门应》当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本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区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应当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搭建【违法建筑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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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后五日内应当将核】发的规划《许可证件复印—件,送交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作为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违—法建筑的工作—依据
第九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违法》建设、违法建筑【。或者接到《报,。告、举报后》应当当日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依法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对违法建《筑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实施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第十一条 停止【。施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决定机—。关的名称和》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第十二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停—止施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十三条 《全市集中专》项治:。理拟拆?除的违法建筑可以】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违?法建筑所在地以张】。贴公告?的形式送《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期限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区职能部门可以【组,织人力、物力帮助】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职能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六条 【。拆,除无法确定所有【。人,的违法建《筑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有关《媒体发布拆除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七日公告期满后】仍,。无法确定其所有人】的可以依《法,按照无主违法建【筑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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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区职能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取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当事人》未取走的应当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并通】。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期限内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区职《能部门应当经过【公证、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 , 强制拆—除无主违法建筑时区!职能部门还应当依法!对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及其财】物进行公证
第】。十八条 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由区职】能部门予以清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九—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区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工【作中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行使职权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向开发建设工程【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其出!示规划许可证件;没!有规划许可证—件的不?得,为其提供服》务
》 , 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二,条 违法建》筑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违法建筑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并消除对规划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
【 违法《建筑:属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考评?。制度对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达到下列标】准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当年?绩效评优的重—要条件
》 (》一)所辖区域内无】违法建设、》建筑的;《
《 (二)拆—除违法建筑》率达到百分之百的】;
— ,。(三)接到群—众,举报及时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的
第二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不按照本规定!协助:、配合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造成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不》力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二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绩效?评优资格
! 区人民《。政府不开展》巡查或者不按照本】。规,定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造成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受到:二次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绩效评优资】格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制止违法建设【。。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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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履行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或者发现!违法建?筑不报告、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 (二)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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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属于本部门职】责推诿的;
】。。 (四)对【违法建筑应当—。立即拆除《而未拆除的;
! , (五)对违法】建筑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等相关证照的;
!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七条 在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中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制止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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