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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双阳区《房屋拆?迁若干?规定 》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   ?。 长春市《双阳区房屋拆迁【若干规定业经20】05年7月》6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祝!业精 ? 二:○○五?年七月六日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双阳区房屋拆迁管!理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双阳?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双阳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均应当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拆》迁计:。划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范围、被拆迁房!。屋,的基本状《况,(用途、面积、【权属)?。、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步《骤、拆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拆迁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事项   】  拆迁方》案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概算金额、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地点:、面积、数量—以及对特《殊,困难户的补》偿安置措施 — :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或者!拆迁:方案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审查合格!前,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四条— 在拆迁项—目批准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足额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包括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测算的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   】  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对资金不足】的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五《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实施拆迁—的视为自行废止】 第六条 拆】迁人与拆《迁单位变更、解【除拆:迁委:托合同的应当自变更!、解除?拆迁委托合同之日起!15日?内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拆迁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和业—。务培训对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拆迁工作人员【发放拆?迁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第八条 拆!迁当事人应当在具有!。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协商?共同选定1家拆【迁,。估价机?构拆迁人和》半数以上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选:择了同一拆迁估【价机构?的应当视为协—商共同选《定   》  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由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推选:5名抽签候选人由】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在:候选人?中投票确定》1名抽签《人抽:签人应当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抽签!确定:拆迁估价机》构, 第九条 【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将每户的初—。步估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有异议的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对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计?算过程和《。结果的?。产生做出解释—;对需要复》查的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公!示期满后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将整体估价报告【和每:户估价报《告提供给拆迁当【事人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条】 :拆迁当事人》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后拆迁《人应当报《送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拆迁人不得要求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 第十《二条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受】理裁决申请和做出】裁决;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裁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后应当—告知拆迁人》验收: 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或》者裁决书等向公安】、邮政、《电信、公《用事业、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或者单—位申请办理户口【迁,移、邮件传递、电】话迁移、供水、供】电、煤气《、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以及转学、转【托手:续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 ,   ? 拆迁涉及的—中、小学生需要原地!就学的可《。以,。在原学校《就,读;需要异》地就学的可以在【现居住地学校就读;!。需要临时就学—。的可以在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由【学生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所《。在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或者以】非本:学区学?生为由拒绝学生入】。学和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对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房屋?使,用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拆除【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货币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的!工程形象进度—回拨 《     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按照?货币补偿金额回【。拨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工程》基础完?工回拨?2,0%主体《施工:。每完成1/》3工程?量回拨10%工程封!闭回拨20》%工程?竣工回拨20%【产权调换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毕后!剩余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全部利息【返还给拆迁人 【     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由?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中申—请拨付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以《货币补偿金额购【买,房,屋或:者,。。选择产权调》换的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第十:八,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的特殊困】难户需?要房屋安置的应【当,。。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证明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 ,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的生活和—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对有异议的!民政:。。部门应当重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标准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按照:建筑成本购买产权】 第十九条— 对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的暂停办理前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一次】性,补助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营,业部分的住》宅房:。屋评估金额》的10%补助—; :   ? , (二)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营业部分【。的住宅?房,屋评估金额》的8%补助》; : ,    (三)从事!办公、仓储》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按照营业部分的住宅!房屋评估金额—的,6%补助    ! 对能?够提供完税证明【(,含减税、《免税)经营期限在1!年以下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1%增?加补助;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3%增》加补:助;经营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按照其纳税总额【的5%?增,。加补助 《。   ?  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的?不,发放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二《十条 ?。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在—搬迁时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产权调】换自行?安排住处的在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助费(含采暖补助】费)根据过渡期限】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 (一)1》8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6元;【     (二)!1,9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7:元;:     (三】)25个《月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8元 】    过渡—期限是指《从被拆迁房屋—交付验收《之日起至拆迁人【提,供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安置房屋的期间 ! 第二十二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标准】(含采暖补助费)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用搬》迁时一次《性发放3个月—    — 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每6个月发放】。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每6个月】的,第一个月发放)【 第二十三条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3个月的增》。。发,50%?。逾期4个月以上【的,增发100%【 第二十四—条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搬迁】补助费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拆迁非住《宅房屋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停产停业的由!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所经营种类和所!处土地类别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停》产停业补助费具体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 单位元/【平方:米·月? :     实行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搬迁时】一,次性发放3》个月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每3个月发放一!次(每3个月—的,。第1个月《。发放)? 第二十五条【 ,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使?用时: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补?助费按照实际过【渡期限一次结清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发放超过》半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 第《二十六条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6,日,公布:的长春市双阳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