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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供热!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长府发[199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1997!年我市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工作的》决定(长府办发[】1997]38)】号对于解《决城市供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城市供热涉】及面广制约》因素较多尤其在【热费负担上仍—沿袭居民热费—由职工单《位,全部:负,担,的办法?单,位和居民欠》缴热费的问题—仍较严重部分—住宅:。供热质量偏》低为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城】。市供热体制进一步改!。善城区供热状况提高!我市供热的整体【水,平现根据《已有的城市供—热管理规定提出如下!补充和完《善意见
》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抓好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逐级负责的!原则协调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的供【热保障工作 【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供热管》理共同?推进城市供热—。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
?。 三、个人热—用户热费其家—庭成:员中有职工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按比例负担—单位负担9》0%职工负担1【0%并视情况逐年】提高职工负担比例逐!步过渡到个人全部】。负担其家庭成员中无!职工的热费由个人】全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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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热用户交纳】热,费,可以:。采取分期交纳的办】法每年自5至—9月每?月交纳?。总额的20》%9月30日之前交!齐全部热费凡在【6月:。末,之,前,一次性交齐热—费的可给予》少交:3%的优《惠 《
五、个人热用!。。户职工所在单位到】期未交齐热费—的供热单《位,可向个人直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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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人热用户热》费无论单位交费还是!个人:交,费均应当按应付热费!总额交?纳提前一次性交纳的!按本通知第四条的】规定:给予优惠个人—交费的交费人持【收据到所在》单位按负担比例报】销单位交费的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 !
?七、实?行新:的热费负《担办法后历年拖【欠热:费的:热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或一次性《偿还欠款
! 八、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供热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热费代收劳务费额】度由双方《商定 》
九、热用户未!按期交齐《热费的供热单—位有权采取加装【或关闭?阀门、?拆除供?热设施等措施不予】供热拆除供热设【施后热用《户交费要求恢—复供:热,的拆装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因欠:费推迟供热的居【民住宅?楼,开栓后供热单位要向!交费用户按》日退还迟供期间【的热费? : ,。
十《、供热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城》市,供热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认真履】行供用?热合同切实加强生产!。运行服务《管理提高供热质量】对于无正当理—由供热达不到—规,。定标准经查实—仍不改正的按供【热不达标的时—间折算?标准热价退还用户热!费并按?有关规定对供热【单位处?以罚款 《
《 十:一、房屋产》权人和?热用户应当加强【室内:采暖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供热需要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进行室!内采暖系统》的维护?管理托?管费用?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 :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室内采暖—系统应当实》行按户分环控制【阀出户的《。采暖形式规划—、设计、建设—、开发、施工、供】。。。热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使新—建住宅实现分—户调:。节室:内采暖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方案应征求供!热单位的意见—经供热?单位检验合格方【可,并网使用《房屋产权人和供【热单:位应:。当对现有住》宅室内采暖》系统逐步进》行分户调《节的技术改造—室内采暖系统维【修改造时热用户【应当给予协助 【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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