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供【热,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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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府》发,[19?9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1997年我市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工作的决定(【长府:办发[1997]】38)号对》于解决城《市供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城市《供热涉及面广制【约因素较多尤其在热!费负:担上仍沿袭居民【热费由职工单位全】部负担的办法单位和!居民欠缴热费的【问题仍较严重部【分住宅供热质量【。偏低为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城市供热》体制进一步改善城区!供热状况提高我市供!热的整体水平现根据!已有的城市供热管】理规定?。提出如下补充和【完善意见
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抓好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逐级】负,责的原则协调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的供热保!障工作?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供》热管理共同推进城】。市供热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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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热用户!热费其家庭成—员中有?职工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按比例负担】单位负担《90%职工负担【10:%并视情况》逐年提高职》工负担比例逐步过渡!到个人全部负担【其,。家庭成员中无职工的!热费:由,个人全?。部负担
四、【热用户交纳热费【可,以采:取分期交纳》的办法每年》。自5:至,9月每月交纳总额的!20%9月30【日之前交齐》全部热费凡在—6月末之前一—次性交齐《热费的?可给予少交3—%的优惠 【
五、个人【热用户职《工所在单《位到期未交》齐热费?的供热单位可—向个人直接收缴 !
六、个人】热用户热费无论单位!交费还是《个人交费均应当【按,应付热费总额—交纳提前一》次性交纳的按本【通知第四条的规定给!予优惠个人交费的】交费人持收》据到所?在单位按负担比例报!销单位交费的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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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行—新的热?费负担办法后历【。年拖:欠,热费的热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或一《次性偿还欠款 】
八》、,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供:热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热费代—收劳务费《。额度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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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热用—户未按期交齐热【费的供热单位有权】。采取加装或关—闭阀门、拆除供热设!。施等措施不予—供热:拆除供热设施后热用!。户交费要求恢复供】热的拆装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因欠费推【迟供热的居民住【。宅楼开栓后供热单】位,要,向交费用户按日退】还迟供?期间的热费 — ,
十、供热】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城市供热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认真履行!供用热合同切—实加:强生产运行》服务管理《提高供热质量对【于无正当理由—供热达不到规—定标准经查》实仍不?改正:的按供?热,不达标?的时间折算标—准热价?退还:用户热费并按有【关规定对供热单位】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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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房屋产权!人和热?。用户应当加强室【内,采暖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供热需要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进《行室内采《暖系统的《。维护:管理托管费用—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 ?。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室内【采暖系统应当—。实行按户分》环控制阀出户的【采暖:形式规?划、设计、建设、】开发:、施工?、供热?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使新建住宅实—现分户?调节:室内采?。暖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方—案应征求供热—单位的?意见经供热单位【检验合格方可并网使!用房屋产权人和【供热:单位应?当对现有住宅室【内采:暖系统逐《步进行分户调节的】技术改造室内采暖系!。统维修改造时—热用:户应当?给予:协助
》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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