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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   (200【7年4月2》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20《11年1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和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重点】保护建筑被》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   《 :(一:。)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 , ?   (二)反映!大连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的【;  —  : (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 (:四):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 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其派】出机构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文化、财—政、旅游、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土地储备等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 第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重《点保护建筑的义【务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有权—向,。保护管理机》关举报?保护管理机关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条!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认证《、,调整及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方面的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第八条《 市及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设立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为 —   》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   (三)【直管产重点保—护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   》。。 ,。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    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接受财政、】审计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保护管理》机关)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推选重点保护!建筑 ?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选情况提出—。重点保护建筑—。。推选名?单并征求《市规划、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的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政!府核定 《。 第十】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由:市,政府: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 重点保护建—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标志 《 第十【一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建筑【物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重?点保护建筑目录【调整或者《撤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核定 《 《 第十二条 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的建筑物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初步?确认后?可采取?先予保?护的措施然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请市政府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 :第三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第十—三条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管理部?门编制重点保护【建筑及?周边区域《的保护控制规划报】同级政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  ? , 建设重点保护建筑!。附属设施和》在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控制?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保》护,管,理机关的意见 】 第十—四,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根—据建筑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类 !    第—Ⅰ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   第Ⅱ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  : ,第Ⅲ:。。类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    【 第Ⅳ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每处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后确定《 ?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将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书】面告知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 】 : 第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重点保护建筑【为私产的所有人为】保护责任人;— ?。    (—二):。重点保?护建筑为自管产的自!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 :(三)重点保—护建筑为军产—。的军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四)重【点保护建筑为直管】产的:直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 :(五)重点》保护建筑为拨—用产的使用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 , :(六)弃管的重【点保护建筑及其【他情况由保护—管理机关确定—保护责任人 —    重】点保护建筑》出租的承租人受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相应的保护—责任 — 第十《六条 ?保护:。责任人应当与保护】管,理机关签订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书 ?    【保,护责任?人变更时应》在1:。0日:内,到保护管理机关办理!保护责任移》交手续 【 :第,。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遵守重点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 】。    (】二)进行日常保养、!修缮; 》 :   (三)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    (】四)接?受保护管理机关【有关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 《第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保护管理—机关定期对》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门档《。案检查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保?护,责,任人 》  :  保护责任人应!当配合?。对,重点保护建筑的检查!。。 —第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或?者改:建卫:生、排水《、电梯?等内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置的《外部设施还应当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第二—十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不得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 】 第二?十一条 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影响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   确需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保:护责任人《应当将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保护责任人可以】按照具体《保护要求提出恢复】或者调整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决定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保护【责,。任人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 : 第二十三条 !重点保护建筑由保护!责任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保护责任《人,与房屋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保护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保!护管理机关申—请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补《助 【第二十四条 保护责!任人:未按照具体保护要】。求及时?修缮重?点保护建筑》致使建筑物》发生损毁危险—或者未定期整修建筑!。物立面的《保护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抢救修缮!。或者整修并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应当符】合具体保护要—求并符合国家的【建筑技术规范无法】按照建筑《技术规范进行的,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确定相!应的修缮方》案 》   保护责任】。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修缮的设计、施工方!案报送保《护管:理机:关备:案;涉及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第二十六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竣工档案资料由【保护责任人报送所在!。地的保?护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   重》点保护?建筑的原始档—案以及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修缮工程【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等档案资】料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二—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到其他—影响有损《毁危险的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保护《采取加固措施并【向保护管理机关报】告 》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对保【护责任人《采取的加固》措,施给予指导》对不符合具体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 , : 第二十八条 为!有效保?护重点保护建—筑需要对其保护范围!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实施动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特,。殊,需,要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复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迁移、拆】除和复建重点保护建!。。筑的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建筑物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按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重点!建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文化、—。。规划、城乡建设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第《三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人员在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