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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 (200》7,年4月?2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2011年!1,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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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和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重点】保护建筑《被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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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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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映大连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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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 ,
(四)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
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其派:。出机构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文化、财政】、旅游?、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土地储备等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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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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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重点】保护建筑的》义务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有权向保护管【理机关举报保护管】理机关?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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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认证】、调:整,及,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方面的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第八条 】市及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设立—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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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
(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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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管—。产重点保护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
—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接受财政、【审,计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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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保护《管理机?关,),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推选:重点保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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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选情况提】出重点保护建筑【推选名单并征—求市规?划、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的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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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由!市政府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
重点保护!建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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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建筑—物,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重点保护—建筑目?。。录调:。整或者撤《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核定 》
第十二条】 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的《建筑物?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初步确认后【可采:取先予保护的措施】然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请《。市政府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第三!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第十三条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管理部门编制重】点保护?建筑及周边区域的保!护,控制规?划报同级政》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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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重点保护】建筑附属设》施和在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控》制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保护管【理机关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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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根据建筑!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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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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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Ⅱ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第Ⅲ类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
》 , ,
第Ⅳ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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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每处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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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将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书面告知—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
【
,第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重点保护!建筑为私产的所【有人为保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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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保!护,建筑为?自管产的自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三)重】。点保护建筑为军产】的军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
?
,
(四)《重点保护建筑为直管!产,的直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五)重点保护—建筑为拨用产的使用!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六):弃管:的重点保护建筑【及其他?情况由保护管理【机关确定保护责任】人
《
, :
重点保护—建筑:出租的承租人受【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相应》的保护责任》
第十】六条 ?保护责任人应当与保!护管理机关签订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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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责】任人变?更时应在1》。。0,日内到保《护管理机《。关办理保护责—任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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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重点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 》 ,
《
(二)》进行:日常保养、修缮;】 :
,。。
(三)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
(?。四)接受保护管理】机关:有关:。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保护管理机【关定期对《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门档案检查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保【护责任人
! ,
,
保护责《任人应当《配合对重点保护建筑!。的检查
【
第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或者【改建卫生《、排水、电》梯等内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置的外部设施】。。还应当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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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不得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
》。
第《二,十一条? 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影:。响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
确需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保护责?任人应当《将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保护:责,任人可以按照具体保!。护要求提出恢复【或者调整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决定!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保护《责任人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重点保护》建筑由保护责—。任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保护责任人与房】屋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保护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保护管理机】关申请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补助 【
第二十【四,条 保护责任人未按!照具体?保护要求及时修【。缮重点保护》建筑致使建筑物发生!。损毁危险或者未定】期整修建筑物立面】的保护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抢救修】缮,或者整修并》。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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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应当符合—具体保护要求并符合!国家的建筑技—术规范无法按—照建筑技《术规范进行的,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确》定相应的修》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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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责任—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修》缮,的设计?、,施工方案《报,送保护管理机关【备案;涉及》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十:。六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竣工档案》资料:由保护责任人报送】所在地的保》护,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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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建筑的原始档—。案以及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修缮工【程,。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等档案《资料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二【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到其他影响》有损毁危险》的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保护!采取加固措施并向保!护管理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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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对保:护责任人采取的加固!措施给予《指,导对不符合具体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八条 为有效【保护:重点保?护建筑?需要对其《保护范围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实施动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九条 ?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特殊需要】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复?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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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拆除和复建重点】保护建筑《的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建筑—物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按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四章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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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重点建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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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文化、规划、城!乡建:。设,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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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人:员在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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