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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 (《2007年4月【2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201!1年:1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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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和?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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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建筑被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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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 【
(【二)反映大连—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的; 《
(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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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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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其【。派出机构《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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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文化、【财,政、旅游、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土】。地储备等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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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重点保护建】筑,的义务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有,权,向保护管理》机关举报保》护管理机关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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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认证、调整【及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方面的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第—八条:。 市及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设立?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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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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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管产重点保护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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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接受财政】、审计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
第二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保—护管:理机关)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推选重点保【护建筑
】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选情况提出—重点保护建》筑推选?名,单并征求市规划、】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的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政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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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由市《政府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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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建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标志 —。
第—十一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建筑】物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重点保!护建:筑目录调《整或者撤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核定
【
第:十二条? 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的《。建筑物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初步确认后【可采:。取先予保护的—措施然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请市政【府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第三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第十三条【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管】理部门编制重点保护!建筑及周边区域【的保护控制规划报同!级政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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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重点保护建筑—附属设施和在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控—制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保:护管:理,机,关的意见
【
第十四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根【据建:筑,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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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
第Ⅱ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第Ⅲ类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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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Ⅳ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每《处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后—确,定
— ,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将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书面告知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 —
第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重点—保护建筑为私产【的所有人为保护责】任人;?
《。
(二—)重点?保护建筑为》自管:产的自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
》
(三)重》点保护建筑为军【产的军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四)—重点:保护建?筑为直?管产的直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五)重点保】护建筑为拨用产的使!用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六)】弃管的?重点:保护建筑及其他【情况由保护管—理机关确定保护责任!人
】
重:点保:护建:。筑,出租的承租》人受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相应的保护》责任
【
第十六条 保【。护责:。任人应当与》保护管理《机关签订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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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责任人》变更时应在1—0日:内,到,保,护管理机关办理保护!责任移?交,手续 ?。
第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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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重》点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 :
(】二):。进行日?常保:养、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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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
,
(四)接受保护】管理机关有关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保护【管理机关定》期对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门档案检查】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保?。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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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责任人》。应当配?合对重点保护建筑的!检查:
《
:第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或者改《。建卫生、排水、电梯!等内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置的外部设】施还应当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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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不】。得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 —。
》第二十一条 —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影响—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
确需!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保护责任—。人应当?。将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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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保护责任人可以按照!具体保?护,要求提出《恢复或者调整—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决定》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保护责任人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三条 重点保【护建筑由保》护责任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保护责任人与【房屋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保护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保护管!理机关申请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补助 《。
》第二十四条 保【护责任人《未按照具体保护要求!及时修缮《重点保护建筑—致使建筑物发—生损毁危险》或者未定期整—修建筑?物立面的《。保护: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抢救》修缮或?者整:修并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应当符!合,。。具体:保护要求并符合国】家的建筑《技术规范无法按【照建筑技术规—范进行的,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确【定相应的《修缮方案
】。
保护责任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修》缮的设计、》施工方案报送保【护管理机关备案【;涉:及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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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竣《工档:案资料由保护责任人!报送:所在地的保护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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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建筑的—原,。始档案以及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修缮工程!。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等档案资料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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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到【其他影响《有损毁危险》的,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保护?采,取加固措施并向保】护管理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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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对保护责任人采!取的加固措施—给予指导对不符【合具体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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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为,有效保护重点保护建!筑需:要对:。其保护范围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实施动《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特殊需—要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复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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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拆除和复建—重,点保:护建筑的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建筑物?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按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重点建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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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文化、】规划、城《乡建设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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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人《员在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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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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