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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  ?  : ,(20?。07年4月2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2011年12!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2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和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 , , 重点保护建【。筑被依?法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一)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 《 ,。    (二】)反映大连》。。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的;:    (!三)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    【。(四)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优秀历《史建:筑 》 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其《。派出:机构负责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负责本辖区重】。点保:护建: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文化、财政、】旅游、城建》、环保、行》政,执法、土地储—备,。等部:门和: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 — 第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重点?保护建筑的》义,务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有权!向保护管理机—关举报保护管理机】关对危害重点保【护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条 大连市》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认证、调整!及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为市政府决策提供!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方面的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 ? 第八?条 市及《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设立!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为,   —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    》 (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 (三)直—管产重点保护—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 ,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  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接受财政、审计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 第二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核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县,(市)、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保护:管理机关)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推选重点保【护建:筑 ?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选情况提出重!点,保护建筑推选—名单并征求市规划、!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的【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政府—核,。定 : : 第》十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由市政—府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    重点保!护建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标志 】 第十一条 重点保!护建筑目录不得擅】自调整或者撤销确因!不可:抗力或者建筑物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重点:保护建筑目录调整或!者撤: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政—府核定 — , 第十二》条 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的建筑物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初步确《认,后可:采取先予保护的措施!然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请市政府核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第三章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 ,第十三条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同级】。。规划管理部门编制】重点保护建筑—及周边?区域的保护》控制规划报》同,级政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 , , 建设重点保【护,建筑附属设施—和在:重,点保护建筑保护控制!。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应当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保护管》理,机关的意《见 【第十四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根据建筑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类  —  第Ⅰ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第!Ⅱ类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 第Ⅲ类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 —  ?  第Ⅳ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   ?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每处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论证后?确定: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将重?点保护建筑》的类级和具体保【。护要求书面告知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 】 第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一)重点【保护建筑为私产【的所有人为》保护责任人; ! , ,。  (《二)重点保》护建筑?为自管产《的自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三)重点》保,护建筑为军》产的军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 (四)重—点保:护建:筑为直管产的直管】。产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五)重点》保护建筑为拨—用产:。的使用?单位为?保,护责任人; 】    》(六)弃管的重点保!护建筑及其他情况由!保护管理《机关确定保护—责任:人  —  重点保护建】筑出租的承租人受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委托!。。承担相?应的:保护责?任 — 第:十六条 保护责任人!应当与保护管理【机关签订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书 》  《 , 保护《责,任,人变更时应在1【0日内到保护管【理,机关办理保护责【任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 :(一)遵守重—点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 — ,  (二》)进行日常》保养、?修缮; 《 ? ,。  (《。三):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    《 (四)接受保护管!。理机关有《关重:点保护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 第十八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保护管理】机关定期对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门档案检查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保护责任【人    !保护责任人应—当配合对重点保【护建筑的检查 】。。 第十九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在重点《保护:建筑:上设置空调》、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或者改建卫生、【排水、?电梯等内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并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置的外部设施【还应当与建》。筑立面相协调— ? :。 第二?十条 禁止在重【点保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不得—从事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其他危《害建筑安全的活动】 ,。 第—二十一条《 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得影响!重点保护建筑—的,保护 《。    确需改!变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和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保护责任—人应当将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保护:责任人?可,以按照?具体保护要求—提出恢复或者—调,整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  重点》保护建筑的》使用:现状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不一》致对重点保护建筑】保护产生严重影【响的: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作出恢》复或者调整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内!部设:计使用?。。。功能的决定》涉及规划《和用地管理的保【护责任人还》应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三条 《重点保护建筑由保】护责:任人负责修缮—、保养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保护责—任人与房屋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保护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保:护管理机关申请重】点保护?建筑:专项:资金补助 】 第二十四条【 保护责任人—未,。按照:具体保护要求及时修!缮重点保护建筑致】使建筑物发生损毁危!险或者未定期整修建!筑物立面的保护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抢《救修缮或者整修【并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 《 第二十五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 ,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应当符合具体保护】要,求,并符合国家》的建筑技《术规范无法按照建】筑技术规范进行的】。,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确定相应的修—缮方案 —    》保,护责:任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修缮的设计、—施工方案报送保护】管理:机关备?案;涉及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 第》二十六条 重点保】护建筑?的修缮竣工》。档案资料《由,保护:责任人报《送所在地的保护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    重】点保护建《筑的原?始档案以及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修缮》工程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等档案资料!应当由保《护责任人《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二十七条】 重点保护建筑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到—其他影?响有损?毁危险的保护责任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保护采取加】固措:施并向保护管—理,机关报?告 :  《  ?保护管理《机关应当对》保护责任人采取的加!固措施给予指—导对不符合具体【保护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 第二十八】条 :为有效保护重—点,保,护建筑需要》对其:保护范围《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实施动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重点?保护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特殊【需要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复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 迁移、拆除和复】建重点保护建筑的】。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建筑物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按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四章 罚则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重点建筑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涉及文化、规—划、:。城乡建设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人员《在重点保护建筑【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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