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连市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 (2005年!11月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维修水!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定
《 本】规定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节水【灌溉:。、城:。乡供水、水资—源保护、集雨、防】洪、除涝等各—类水: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不含城市市政设施!工程)
!第三条? 大连市水务—局是负责全市水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水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机?构):。受,其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
:第四条 《质量监督机》构实施?水,工程质量监督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并:遵循客?观公正、《注重效率的原则 !。。
第》五条 水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遵?守水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对水工程】质量负责并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从水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始到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为水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
第】七条 水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向,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填写水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
(一)建!设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
?
(二《)设计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合同副本;》
《
(三)【招标文件; —
?
(》四)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目标》。方案、?工程项目划分明细;! :
(六】)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
:
第八条— ,质量监督机构受理】申报后应及时确定该!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并于:10:日内:核实完毕《填发水工程质—量监:督书
】第九条 《水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机构!按水工程质量—监督书和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
? ,
?(一)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工作程序、检测】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以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
(二【)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技术人】员资格、原材料和工!程设备自检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
(三)对水!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或核验填发水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工程质量核【定的依据;》 :
(四)!主持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及外—。观质量核定工—作;
》
》(五:)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水工程责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
第十条 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持水工程质量核定】申请书和下列材【料,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核定《手续
! (一《)施工资料、—施工总?结报:告、质量《检测资?料,;
! ,(二)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 《
《 (三》)项:目法人工程管理报】告、最终检》测资料
—。
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机构自收到水工程】质量核定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出具工!程质量核定》报告 《
第十二【条 你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第十三条 】水工程在保》修期内?。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水《工,程遗留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受理对水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 《
:
,。。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大连?市水:工程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十六条【 拒绝、阻碍水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十《七,条 水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