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陵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铜陵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7月1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铜陵—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本市?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保?证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 , 水务、国土资源】、卫生、发展—改革、经信、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农业?、交通、《工商、公安、财政、!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公示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制,度 市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将水污》染防治目标、—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六条 【 排污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第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保证《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
【
第八条! :排污单位必须依法】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将!排污口地理》坐,标等信息报环保【部门备案;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取得水务》部门的?行政许?可
? :
第》九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记?。录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对其?所排放?的污水、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 :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引入第三【方运营?制度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第十条 — 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出水水质、水!量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排污者予《。以公布
】
第《十一条 污水处】理单位对所产生的】污泥的贮存》、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并!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单位将产生的污泥委!托其他单位处置的应!当与被委《。托单位约定》双方的污染》防治责任
— ,
》第,十二条 》本市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
(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 (三)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
—(四)在河流、湖】泊、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
(五)!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排放、倾倒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六)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 《(七)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直接:埋入:地下;
《
》。 (:八)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将污染物稀!释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 , , (九)【采,用倾倒?、堆放?、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污泥:;,
—。。 (十!)向水?体,排放、倾到放射性固!体废物?、含有高放射性【或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
!(十一)利用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废,弃物
】 :第十三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报废的各类钻井!由使用单位》负责封井
—
第十四!条 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承压水和潜】水,不得混合《开采
?
?
《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液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安全处置】禁止排入排水管【道或:者直接排入水体含】病原体?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处理达到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所辖的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
【 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时》配套管网《应,当,与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应当》进,行预处理符合接管】。规定的标准
—
第】十七条 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优先—采用生态《、低能?耗、资源《。化的污水处理技术】并保证?建设及运转》资金
】 第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种植业—水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采取》生态养殖模式配套】建设集中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 水产养【。殖的排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应当—。处理达到受纳水体】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
《 ?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措施提高种【植业:肥料使?用效率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防止污染水环【境
:
【第十九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建立事故状态下!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方案应当【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 , ?。 冶炼、《化工、医药》等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其储存?场所建立《。防渗漏围堰》在厂区修建消防废水!。、废液?的收集装置采取措】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排入水体》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止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预】案在运?。输车辆的《。明显位置标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随车:携带: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资料
】 ,。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