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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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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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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等档案;》
!(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档!案;:
!(三)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含各类工厂、矿山】、仓储、住》宅,、办公及商业用房等!其他:建,筑工程?档,。案;
— : : (:四,)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含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胜古迹等—档案;
》 【(五)?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程含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档案;》
—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含市容、环境卫生】等档案;
【 《 (七)防洪、抗!震等防灾抗》灾工程及人》。防工程等档案;
】
:。 》 (八)《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档案;!
】 ,(九)军《事工程?档案指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第十》条 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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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乡勘测工程地质【勘,测、水文《地质勘测、地下管线!勘,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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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乡规划制定】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等编制?和审:批文件材料;
】 《 (三)城乡】规划管?理指城乡《规,划管理中形成—的档案;
— 【(四)?城乡:建设管理含建筑工】程管理、环》卫管理、市政—管理、公用管理【、风景名胜》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房地产管《理、抗震管理、【人防管理等》档案;
【 》(五)城乡建设科研!、工程设计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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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资料》。包,括
— : (?一,)城市?历,。史沿革、地名—。、,自然、经济》状况;
! ?。(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 (】三)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
【 , (四?)城市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征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志书、年鉴、—大事记和《城建:各专业的重》大科研成果》、专项普查成—果以及散存的城市】建设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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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生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范围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
— 第:十,四,。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城建档》案材料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材料由形成【单位在归《档之日起5年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 建:设工程?档案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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