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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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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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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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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等档案】;
【 ?(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档案?;
? — (三)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含【各类工厂、矿山【、仓储?、住宅?、办:公及商业用房等其】他建筑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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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含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胜古迹等《档案;
】 (五)【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程含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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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含市容、—环境卫生等》档案;
》 》 (七《)防洪、抗震等【防灾抗灾工程及人防!工程等档案;—
? —(八)?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档案;
!。 (九)军事】工程档案《指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 :第十条 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
! (》。一):城乡勘测《工程地质勘测—、水文地质勘测、地!下管线勘《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等档《案,;
【 ?(二)?城乡规?划制定?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等—编制和?审批文件材》料;
! (三《)城乡规划管理指】城乡规划管》理中形成的档案【;
【 ?(四)城乡建—设管理?含建筑?工程管理、环卫管理!、市:政管理、《公用管?理、风景名胜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房地!产管理、抗震管【理、:人,防,管理:等档案;
【 : (五)城乡!建设科研、工程设计!。等,档案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资料包?括
! (一)城市历史】沿革、地名、—自然、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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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 《 , (三)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
— (四)—城市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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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征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志书、年鉴【、大事记《和城建各《专业的重大》科研成果、专项普查!成果以及散存—的城市建《设,文化成?果
】 第十三条 生【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范围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
第十四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城建档案材料!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材料由形成】单位在归档之日起】5,年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 建设工程【。档案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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