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
第九条【。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等档案;
【
《 ? (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档案;
— , , (三)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含!各,类工厂?、矿山、仓储—、住宅、办公及【商业用房《。等其他建筑》工,。程档案;
】 (四)】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含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胜古迹】。等档案;
》
》 (五》)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程含《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档案;
】 》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含市容、环境—卫生等档案;
】 : 》(七)防洪、抗【震等防灾抗灾—工程及人防工程等档!案,;
】 (八)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档案;
— 》 (九)军—事工程?档案指?。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第十条 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
】 (一)】城乡勘测工程—地质勘测《、水:文地:质勘:测、地?下管线勘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等档案》;
:
(!二)城乡规划制定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等编制和审—批文件材料;
】 《 : (三)城》乡规划管理》指城乡规划管理中】形成的档案;—
【。 (?四,),城乡建设管理含【建筑工程管理、【环卫管理、市政【管理、公用管理、】风景名胜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房地】产管理、抗震管理、!人防管理等档案;】
: 》 (五)城—乡建设科《。研、工?程设计等《档案
—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资料包括
— 【(一)?城市历史沿革、【。地名:、自然、《经济状况《;,
: : : (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 (三)【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
》 : (四)城—市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征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志书、年《鉴、大事记和城【建各专?业的重大《科研成果、专—项普查成果以及散】存的城市建设文【化成果?
《
,
第《十三条 生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范,围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
第十四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城,建档案材料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材料由形成—单位在归档之日起5!年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
【 建设工程档案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