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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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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等《档案;
【 : (《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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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含各类工厂、矿【山、仓?储、住宅、办公及】商业用房等》其他:建筑工程档》案;
! , (四)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含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胜古迹等档案;
! ? (五)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程!含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档?案;
《 : ?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含:市容、环境卫生【等档案?;,。
? —(七:。)防洪、抗震等防】灾抗灾工程及人防】。工程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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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档案;
! , (—九)军?事工程档案指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第十条》 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
【 ? (一)城乡勘测!工,程地质?勘,测、:水文地质勘测、地下!管线:勘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等档【案;
》 ? (二)—城乡规划制定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等编制和【审,。批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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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乡规划】管理指城乡规划【管理中?形成的?档案;
! (四》),城乡建设《。管理含建筑工程管】理、环卫管理、【市政管理、》公用管理、风景名】胜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房地产管理、】抗震:管理、人《防管理等档案;
! —。 (五)城乡建设】科研、工程设—计,等档案
!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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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历!史,沿,革、地名、》。自然、经济状—况;
【 《(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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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
】 : (四)城》市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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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征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志书、年鉴、】大事:记和城建《。各专业?的重大科研成果、】专项普查成果—以及散存的城—市建设文化成果
】
第十!三条 ?生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范围】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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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城建档案】材料: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材料?由形成单位在—。归,档之:日起5?年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 建设工程档案】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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