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各有关单位【
, 铜陵《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经铜陵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2015年11月】4日以第60号市长!令予以公布现予【以全文?转发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三书”管理】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档案归《集力度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取: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书城》乡规划、建设监管】、产权?登记等相关管理【部门在?“三书”制度—执行中应当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切实将?建,设工程?档,案收:集纳入建《设管理程序之—中
二、—规范管理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乡规划】、,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建设监管》、水务、市政、园林!、环卫、房地产管理!、人防、《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大对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的收集实行集中统一!。保管除房地》产档案外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规《定全部?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三、枞!阳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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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城乡建设档案(下】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原始记录材料!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建档案事业列【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城建档案馆的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由财政统筹!安排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
】 第五条 城建【。。档案工作《。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障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 (三—)依:法制定、实施地【方城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
? ?(四)负责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
: (?五)组?织开展城建档案学术!研究:和人员培训以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 ,(,六)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案件!
市》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作为城建档案】管理专?门机构受《市规划?局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管】。理事:务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第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一)接收、整理!和保管?本,市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
】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管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开展》编研工?作;
【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 】 —
?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负责接收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资料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第》九条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等档》案; ?
(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通,讯、广播《电视:。等档案;
】(三:)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含各类》工厂、?矿山、仓储、—住宅、办公》及商业用《房等其他建筑工程档!案,; :
(四)—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含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胜《古迹等档案; 【
(五》)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程含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档案;—。。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含【市容、环境》卫生等档案; 【。
(七》)防:洪、抗震等》防灾抗?灾工程及人防工程等!档,案;:
(八—)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档案; —
, (九)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包括建设于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公共监—控、交通信》号、:共同沟、工》业管线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工程:档案;?
(十—)军事工程档案【指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第十条 《城乡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
(—一)城乡勘》测工程地质勘测、】水文地质勘测、【地下管线勘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等档案; 】
(二)城【乡规划制定》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等编制和】审批文?。件材料;
(!三)城乡规划管【理指城乡规》划管理中《形成的档案;
】 (四)城乡【建设管理含建—筑工程?管理:、环卫管理、市政】管,理、:公用管理、风景名】胜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房地产【管,理、抗震管理、人】防管理等档》案;
》 (五)城乡建设科!研、工程设计等【档案: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建设基础资料包括
! :(一)城《市历史沿《革、地名、自然【、,。经济状况;》
, (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三)计!划、统计、技—术规程规范》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
! (四《)城:市建设?发展史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征?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志书—、年:鉴,、大事记和城—建,各专业的重大科【研成果、专》。项,普查:成果以及散存的【城,市建设?文化成果
【第十三条 生—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范围做好城建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 第十四条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城《建档案材料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材料由形成单位在归!档之日起《5,年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建设工【程档:案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
第三—。章,。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 ,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登记并?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应当明确编》制和移交《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费,用等内容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及时真实地编!制和移交工》程施工文《件,材,料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并: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汇总》
第十九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档案】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备案【。审查:手续
? 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参加
—第二十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及时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办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手续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书!
: 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新建、改扩建工!程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书并【列入房?屋产权产籍》档案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自行保管》的工程档案在建筑物!、构筑物《产权转让时必须同】。时移:交工程停建、—缓建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单《位撤销的应》当移: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市城:建档案?馆
》
【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和,归档:所,接收的档案资—料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统—计、编研、保护和利!用工作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 第二?。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以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城建档案
! 第二十《四条 城《建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保存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污染】、,防有害气体和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并具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能力
!新建或改建》档案库房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计、建设!
: 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根据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城建!档案推行标》准化管理城》建档案?的管理设施》和手段要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制定编研—计划组织《开发档案《信息、编制文—献参:考资料向社》会提供服务
市!城建档案馆应—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并简化利用手!续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二十!七条 ?凡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持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文】件依法查阅利用已公!开档案
《 第二十》。八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捐赠、委托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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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管理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 《
(三)将【重要或珍贵的—城建:档案资料捐赠给【国家的;
】(四)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失职和不!作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 :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铜陵—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由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依《照铜:。。陵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铜政办[200!6]:。120?号)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铜陵!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铜政〔【2008〕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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