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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控制城!。市水污染促》进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以下简称市区)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污】水管道、检查井、】。排放口、具有排【水调蓄功能的湖塘河!道、沟渠等接纳、】输送、处《理,污水: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城市污水《的排放管理工作市】污水:排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污【水排放的日常管【理工作 住》建,、规划、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与》配套:建设、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污水排【放专业规划》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 编!制污水排放专—业规:划应当?按照地形、地质【、污水量和水—环境等要求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新开发地区必!须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原有雨污—合流排水的》区域应当实施雨污】。分流;原有雨污合】流排:。。水的:。单位应限期逐—。步改:造完善 第六条【市,污水排放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污水排放》专业规划提出—公共污水排》放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经规划确定的【污水:排放设施及规划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条新》建,小区阳台可将—排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进》行设计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从事餐!饮、:洗车等项目的经营】户,应按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要求设置水处】理或回收构筑物 】第九条?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有污水?排放管理机构参加的!。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污【水处理和排放设施】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污水—排放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排水》户,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对所排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或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 第十一条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现场勘察、水【质检测等《具体工作《由市污?水排放?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城市!排,水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六)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应?当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五)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第十四条《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因,建设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临时】排放污水《的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有效期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排水状》。况具体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第十五条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排水户在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的有:效期届满时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不再审查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延期?5,年 第十六条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二)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三)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 (五!)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 (六【)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七)!。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 (八)【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十》七条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向社会公开检测!结,果 第十《八,条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对《排,。水户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被检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便 第十!九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等?公共城市污水排放】设施的养护维—修由市污水排—放管理机构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排?水,户自建的专用污水】排放:设施的?养护维修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对污水排放设施进】行维护定期进行【清淤疏浚确保污水】排放设施完好、畅】通 第?二十一条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或抢》。修需暂停《排放污水时由市【污水排放管理—机构:提前向沿线排水户发!。出通告(《意外事故除外)并】尽快恢复正常排水】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在,污水输?送干线管道两侧各5!米内、支线》管道两侧各3米内或!者污水?泵,站控制?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事】先向:管,理,责,任单位提供污—水设施保护》方案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排水户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排水户造!成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使用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版为准本办法【在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六政〔《2009〕4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