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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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6月12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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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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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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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供水、《用水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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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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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城市》供水和用水工—作应当坚持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供—水用水?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对【城市:供水用水进行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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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环保、水利、卫】生、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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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规,划、:环保、地质矿产、城!市供水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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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城市供水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市《环境保护《、卫生、城市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供水《水源和水质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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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当设!立水源保护》标志或告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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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节约用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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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工程:项目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
第八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应,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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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无证或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接】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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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供水工程使—用的设备、管材【及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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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下】称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加快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保?障,正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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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城市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供水企业应限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对重大故障应!及时:公告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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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抢修工?作抢修完毕后供【水企:业对:。损坏设?施应及时修复 【 ,
第十【二,条 ?用户自行投资建设的!结算水?表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需—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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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水表和表箱由!用户负责维护应当保!持内外清洁箱—。盖完好无压物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坏—的其维修、》更,换等有关《费用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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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供《水企业查询地下【供水:管网的分《布情况并《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方》案后报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四条 城》市,拆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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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共》消火:栓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消防专业《。规范和?有关技术规范公【共消火栓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安装》安装后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交其使用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检查!发现损坏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修:复
】
除消防》执勤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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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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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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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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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
(四)】。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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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用供水管道代】替避雷装置接地【导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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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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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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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市—政,府授权?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
(一】)保:障,城市自来《水的不间断》供应不得随意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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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保城】市自来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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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协会提出的—有关供?水服务标准》;, ,
】(四)?确保城?。市消:防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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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成—其他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供水—任务
!。第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检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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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企业的自检》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者不【能自:检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委托—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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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结,。果,应当按规定定期公布!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制水所用的各类】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和国》家卫生规《定并应当《在使:用前按照国》家、行业发布—的有效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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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城市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的供水【管网图、应急供水方!案等资料《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
城!市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修,等,原因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缓—解生活用水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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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对用户【的计量水表按—规定进行检》测、更?换和维修确保水表】的准确计《量集中抄表系统应】当,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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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建设计》。划及供水《水质、水压和水量等!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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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接受用户监—。督用户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用户的《投诉:。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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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或者其委托抄表收费!的单位?应当对?自来水用户实—行计量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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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建:住宅应当《实行“?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对已!建住宅应当按规定】进行计量到户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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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纳水费接到水费通】知单逾期未交—纳水费的承担供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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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企业【应根据市有》。关单位委托》在向用户收取水【费的同时收缴污【水处理费《并按时上《缴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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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用户应当【配合:城市供水《企业的抄《表收费?工作用水《单位内部具有不同】类别混合用》水,的应当分表》计量未分别装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通,知用户限期安装分类!水,。表,逾期未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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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结《算水表发《生故障?无法:抄表计量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排【除故障属用户责【任的当月水费按前三!个月中最高》月用水量计收;非】用户责任《的按前?三个月平均月用水量!计收
】
,第二十九《条 用户对—计量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向法定的水表!检定:部门申请校》验校验合格》的由:申请方承担校—验费并按《原计量?数缴纳?水费校验不合—格的由被申请方承】担校验费和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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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期间城市!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
第—三十条 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车辆清洗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江、河】、湖泊和再》生,水对确需使用城市】供水的应当实行【装表计量并》按规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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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 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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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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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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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
(【三)未按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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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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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
—(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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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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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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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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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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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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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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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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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
【有前款第(一—)、(二)、—(四)、(五—)、(六)、—(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 , ,
第三—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三十《六条 ?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城!市供水用水》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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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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