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幕墙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11.1.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4项标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建标标便[2005]8号)的要求:“各类幕墙验收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原则放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具体每个项目的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数量等放入各专业幕墙技术规范”,修订了本条。
11.1.8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是保证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全性的关键材料。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有单、双组分之分,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靠吸收空气中水分而固化,因此,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固化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4d~21d,双组分固化时间较短,一般为7d~10d。硅酮结构密封胶在完全固化前,其粘结拉伸强度是很弱的,因此,玻璃幕墙构件在打注结构胶后,应在温度20℃、湿度50%以上的干净室内养护,待完全固化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幕墙工程使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选用具备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产品,在使用前必须对幕墙工程选用的铝合金型材、玻璃、双面胶带、硅酮耐候密封胶、塑料泡沫棒等与硅酮结构密封胶接触的材料做相容性试验和粘结剥离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打胶。
11.1.12 为了保证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可靠,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的数量、位置和方法进行埋设,埋设位置应正确。施工过程中如将预埋件的防腐层损坏,应按设计要求重新对其进行防腐处理。本条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