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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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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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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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