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5.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14.5.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4.5.3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4.5.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4.5.5 栏板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4.5.6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5.7的规定。
表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