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10-2018 建标库

11.2  玻璃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2.1  玻璃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玻璃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和组件质量;

    2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

    3  玻璃幕墙主体结构上的埋件;

    4  玻璃幕墙连接安装质量;

    5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托条;

    6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质量;

    7  吊挂在主体结构上的全玻璃幕墙吊夹具和玻璃接缝密封;

    8  玻璃幕墙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点;

    9  玻璃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

    10  玻璃幕墙防水效果;

    11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

    12  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安装质量;

    13  玻璃幕墙防雷。

11.2.2  玻璃幕墙工程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玻璃幕墙表面质量;

    2  玻璃和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

    3  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

    4  玻璃幕墙拼缝;

    5  玻璃幕墙板缝注胶;

    6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

    7  玻璃幕墙安装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