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骨架隔墙工程
Ⅰ 主控项目
8.3.1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8.3.2 骨架隔墙地梁所用材料、尺寸及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隔墙的沿地、沿顶及边框龙骨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3 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的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品种、厚度及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 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5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8.3.6 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8.3.7 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8.3.8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8.3.9 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10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0的规定。
表8.3.10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