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保障机制合理有效使!用学前教育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 第三条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
? 第四《条 : 市教育《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幼儿园布点!。规划:
,
? 市—规划部门在制定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根据幼儿—园布点规划》和该: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建设规模
【
》。 建设单—位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要明确幼》儿园用地界限和【建设:时序
【
第《五条: 市规划部门对】没有按照规划配【建幼儿园的或—者没有对《应当配建的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建设指《标,等作具体安》排的不予审定—规划方案《;,。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其:用地范围内规划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配套的》幼,儿园最迟要与最后一!期住宅项目同步报】。批
—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归辖》区政府
《
【第七条 《 建设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时—应明确无偿提—供的配套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建设】规模产权归辖—区政府并在项目竣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与:辖区政府签订有关】协议对于未签订有关!协议的则不》予办理?规,划核实
!。 第八条 按】照规划住宅小区不】需要配建幼》儿园的建设单位【应按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缴纳幼儿园】配套建设《资,金缴纳费用》纳入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滁政办〔20】11〕2号)(“一!表制”)管》理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手!续时: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收费岗】统一收取上缴—市财政由《市教育部门》统筹用于《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
,
第九!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内容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在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出让公告等公开出】。让,文件中予以明确【设定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实行双向约!束否则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内容对建设单位不!。具有:约束力
—
第十【条 市《。教育部门参加涉及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规划审!查,工,作
? ,
》第十:一条 ?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备案时应将配【套幼:儿园的要求在—备案文件《中明:确
:
,
第十】。二条 对》因城市建设》改造确?需征收或者占用【公,办幼儿园的应当按照!幼儿园布点规—划和先建后拆的原则!就近或者易》地重建但《不得影响或》者,中断正常教》学工作公办幼儿园需!要撤并?的其土地、校—舍等校产处置所得】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
》
《第十三条 配套】。幼儿:园的验收与移交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规划、国土》、房:产、教育、消防、】。地震:等部门配合》共同成?立验收移交小组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
: 第十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协议【无偿移交《辖区政府《提供移交清》单由辖区政府—签署接收意见凡未】。。移交辖区政》府的市房产部—门不予受理同期住宅!。。小区权证办理申【报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时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
?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 ?。(二)施工》许可证?;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规划核实证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文件及证明;
】 【(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等级—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文件;
【 : : (五)白蚁预防过!程竣工?验收证明;》
? ? (六)消防】验收报告;》
【 :(七)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报?告;
?
【 (八)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九)地名使用—证或门牌《编号审批《表,、新旧门牌》编号对照《表;
【 (十)【房,屋竣工实测平面【图,;
— (十一)全!套房屋竣工施—工图;
!。 , , (十二《),分层或分丘平面图】;
! (十三)》产权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必要材料
!
?
第十六—条 辖区政府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配套:幼儿园产权登—记负责?相,应资产的管理并【报市教育《规划、土地》部门备案
【 ,
第》十七条 住宅【小区现有配套幼儿】园和在建幼儿园【中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投资方申请无】偿移交的可以举【办为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引导和《支持其?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规划局、国土局【负责:解释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