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保障机制》合理有效使》用学前教育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
》
第三条—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
第—四条 ? 市教育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幼儿园】布点规划
— , —市规划部门》在制定?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条件时应【根据幼儿园布—点,规,划和该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建设规模
! 《 建设单—。位,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要明确幼【。儿,园用地界限和—建设时序《。
第!五条 ? 市规划部》门对没有按照规【划配建幼儿》。园的或者没有对应】当,配,。建的: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建设指标等作具】体安排的《不,予审定规划方案;】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其用地范围》内规划有配》套,幼儿园项目的配【套的幼儿园》。最迟要与《最后一期住宅项目】同步报批
—
《 第六条 —。 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归辖区政府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时【应明确?无偿提供的》配套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建》设规模产权归辖区政!府并在项目竣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前与辖区政府签订有!关协:议对于未签订有【关协议?的则不予办》理规划核《实,
【 第:八条 按》照规划住宅》小区不需要配建幼儿!园的建设单》位应按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缴纳】。幼儿园配套》建,设资金缴纳费用【纳入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滁【政办〔2011〕】2号:)(“一表制—”)管理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手》续,时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收:费岗统?一收取上缴》市财:政由市教育》部门统筹用于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
—。
? , 第九条 》 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内容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在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出《让公告等公》开出让文件》中予以明确》设定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实行双向约】束否:则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内容对建设单位!不具有约束力
!
》第十条 《 市教?育部门参加》涉及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规划《审查工作
—
—第十一?条 :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备案时】应将配套幼儿园的要!求在备案文件中明】确
【 第十二条 【 对因城市建设改造!。。。。确需:。征收或者《占用公办幼儿园的应!当按:照幼:儿园布点规划和【。先建后拆的》。。原则就近或者—易地:重建但不《得影响或《者,中断正常教学工作公!办幼儿园需》要,撤并的其土地—、校舍等校产处置】所得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
,
,
第【十三条 《 配套?幼儿园的验》收与移交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规划、】国,。土、房产、教—育、消?。防、地震《等部门?配合共同成》立,验收移交小》组,按照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 第十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协议无—。偿,移交辖区政》府提供?。移交清单由辖—区政府签《署接收意见凡未移交!辖,区政府的市房—产部门?。不予:受,理,同,期住宅小区》权证办理申报
【
【第十五条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时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二)施工许可!证;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规划核实!证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文件及证【明;
! (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等级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文件;
《
— :(五)白蚁》预防过程竣工验收】证明;
【 (六【)消:防验收报告;—
? , : (七)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报告》;
:
: (【八)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九)地名使用!证或门牌《编号审批表、新旧】门牌编?号对照表;
! (十)房!屋竣:工实测平面图;
】
》 (十一—)全套房屋》竣工施工图;
! 《 :(十二)分层或【分丘平面图;
! —(十三?)产权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必?要材料?
— 第十六》。。条 辖区政府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配套《幼儿园产权登记【负责相应资产的【管理并报市教—育规划、《土地部门备案
【
【。第十七条 住【宅小区现有配套【幼儿园和在》建幼儿园中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投资方申请—无偿移交《的可以举《办为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引导和支持!其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规划!局、国土《。局负责解释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