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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建!联合收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基建联《合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费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税收管理—。。办法(滁政办—〔200《9,〕9号)(以—下简:称“一表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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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基—建,联合收费应当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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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办》理程序
》 ?。 : 在施工许—可,。环节收取的》。涉,及规划、建》委、人防《、经委、水利—、国:土、气象、招投标、!市容等部《。门的15项税费应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 (一)申请建!设单:位填写“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类别确认表”提出工!。程收费?类别确定《意见:。
— (二)类【别初审建委窗口对】工程收费类别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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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类别审定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一科—审核确认工程收【费类别业务一科确】认意见与建》设,单,位、初审单》位不一致的工程【或较为复杂》的工程提请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 (四)》测算:收费金额并复—核建委?窗口按?审定的工程类—别测算各项收费并】安排专人复》核复:。核完成后将》收费明细表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收—费人员收费明细【。表应列?明缴费单《位、收费单位—、缴:费银行及帐号、【。工程:简况等信《息,
》 (五)【收费收费人》员在费用缴纳—后开具发票
! ? 建设单位在缴清!所有费税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 :第四条 在实际】发生时收取的9种费!税必须严格执—。行,基,建,收费“一《表制”的规定纳入】设在中心的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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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收费【人员在收费时—应向:缴费单位《开具符合《财政或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按照规定及!时将资?金入帐确保资金安】全执收单位》应定期与受托收【费人员对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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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监督管!理,
】。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每月》将,基建收?费情况通过政务【月报对外公开—。并负责对每项—工程涉及的税费征收!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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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监察部门要对【“一表制”执行情况!加强督查发现擅【自减免缓、变相收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以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外收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本实施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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