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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建联合收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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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基建:联合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收!费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税收管理】办,法(:滁政办〔200【9〕:9,。号)(以下简—称“一表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基建】联合收费应》当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 办理《。程,序
】 , 在施工许可环节】收,取的涉及规划、建】。委、人?防、经?委、水利、国土【、气:象、招投标、市【容,等部门的1》5项税?费应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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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建设单!位填写“《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类别确认表”提出】工程收费《类别确定意》见
《 (二)!类别初审《建委窗?口对工程《收费类别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 ? (三)类别!审,定行政服务》中心业务一科—审核确认工程收【费类别业务一—科确认意《见与建设单位、【初审:。单位不一《致的:工程或较为复杂【的工程?提请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 , (四)测算收!费金额并复核—建委窗?口按审定的》工程类别《测算各项收费并安排!专人复?核复核完成后将【。收费明细表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收费人员!。。收费:。明细表应列》明缴:费单位、收费单【位、缴费银行—。及帐号、工程简况】等信息
】。 ? (五)收费—收费人员在》费用缴纳后》开具发票
! : :建设单位在缴—清所有费税》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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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在实际发生》时收取?的9种费《税必须严格执行基建!收费“一表》制”:的规定纳入设在【中心的?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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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收费人员在收费】时应向?缴费单位开具符合财!政或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按照规定及时将资!金入帐确保资金安】全执收?单位应定《期与受托《收费人员对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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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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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每?月将基建收费情况】通过政务《。月报对外公开并负责!对每:。项工程涉及的—税费征收情况—。进行监管
【 , 《 (二)《监察部门要对“一表!制”:执行:情况:加强督?查,发现擅自减免缓、变!相收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以?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外《。收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本实施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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