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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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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应急公【共安全体《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管理《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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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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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设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可以委托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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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城,建档案?。工作遵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六条 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相应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接受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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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基础资?料和科?学研究成果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由产《生上述档案》资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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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建档案主要是—指以下?各类档案
—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等》工,程档案;《
》 2.— ,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供电、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 3. 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管道:运输等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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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各类工业建筑和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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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园林《绿化、名胜》古迹:建设工?程档:案包:括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人故】居、: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古—代石刻、城市雕【塑、奇峰异石等工程!档案;
】 6. 环】境,保护工程档案—包括环境治》理项:目,、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工程?档案;
】 《7. 水《。利、防灾工》程档案包《。括水利、防洪、【抗震、人防等—工程档案;
【 ,。 8.】 镇、村建设—工程档案包括镇【、,村,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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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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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二)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风:景名胜、环卫—、人防、招投标【。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城市建设基础资!料和科学研究成果】档案是指《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包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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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应当由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档案产生!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期限移交
!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
】 《 (二)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基础?资料和科学》研究成?果档案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全部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 《(三)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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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城建档案必须是有】产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档案资料原件包括】工程竣工图、所处城!市位置图、统一坐】标系和高程》系的实测《。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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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向,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报监《时应当同时》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接受市城建—档案馆?对新建?工程:有关城建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是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的责任单位应从工程!立项开始负》责督促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时按工程进度同步收!集,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要求《整理:和汇:总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纸质和》电子档案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和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群体工—程必须同时移—交录像、《。照片等声像》档案
— 《 产生?建设工程资料的各】单位还应按前款规】范的:要求做好自身工程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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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由市城》建档案馆对所提【交的建设工程档【。案提出预验收—。意见: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重大建设项目由【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城建档案馆等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意见!
—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后》市城建档案》馆,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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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 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地下管线普查【和测绘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做好更新和维!护工作?。普,查和:测绘:所形成的纸》质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所建立】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当定!期在市?城建档案馆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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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地下管线的!权属单位在新—建地下?管线或对原有—。地下管线进行局部变!更,、改造以及废弃、】停用时?。应,当据实编制地下【管线档案或》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地下管线档】案,并及时向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保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更】新动态管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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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停建、】缓建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工程资料》暂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建设单位被!撤销的建设工—。程资料由市》城建档案馆接收、保!管
!第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编研工》作,并,按照城建档》案的有关规定—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应急公共安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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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以及产《生城建档案的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城】建档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
【 第十九条 【城建档案保管必须有!专用库房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库,房内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应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措施具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应当科学规—范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逐步提高《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水【平市城建《。档案:馆应积?极收集、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务《网构:。建市城建档案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城建档案的!相关查询《。服务在提供》城,建档案目录信息查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可对!。城建档案具》体内容查询与下【。载的:。服务
】 第二十》一条 《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重视城建档案归【集和移交《工作涉及本办法【第八条的城》。建档案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按规定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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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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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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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 (【二):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 (《三,)造成保密档案【泄密的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移交档案造成城建!档案严重缺失的【由市、区《人民政府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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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各县、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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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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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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