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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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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管理办法〉【等24?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06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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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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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或者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
《 危险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确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对:有可能危及安全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安,全,检查、?鉴定并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等活动
《
【。。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建筑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使用安全进行鉴!别、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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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公有:。房屋、私有房屋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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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杭州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 ,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及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可接受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并对!其安全鉴定工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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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应当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
】 房?屋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不得拒】绝、:阻挠对危险》。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
】
《 《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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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迹!象等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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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将非》。公,共场所用房改为【公,共场所用房,—明,显增加人员负荷【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
! (三)》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 ?。
《(四)危及房—屋安全?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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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具有法定职【能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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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有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所有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所有人拒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
》 第】八条 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4,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可能损?坏,施工区周《边房:。屋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或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区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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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以》另外聘请《专家: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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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 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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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 (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与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
— ,
》 (三?)有关的房》。屋,技术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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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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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房《。屋,安全鉴定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委托合同
! ,
》。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房:屋安全鉴《定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出具鉴《定文书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2,0个工?。作日内不能鉴定完】毕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鉴定文《件,并向委托人作出!说明
— ,。
对有【明显险?情的房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安排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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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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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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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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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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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
】第十三条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送达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同时抄【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和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性房屋】还应抄报房》屋产权?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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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房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抄报的危【。险房屋通知书—后,应当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
【
》 第:十五条 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鉴定文书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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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后】,可以?向委托人收》取房屋安全鉴定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由委》托双方商定,但不得!高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制《定的:鉴定:。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时《,可以向委托—人预:。收鉴定费但预收的】费用不得超过约【定总费用的20【%
! 委托人为非【房屋所有人的—,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人或责【任人承担,房—屋所有人或责任人应!将,房屋安全鉴》。定费支付给委托人】。。;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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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区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的,鉴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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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委托: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复,鉴,由房产管—理部门另《行指定二个或二个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重《新联合鉴定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复鉴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有本:质不:同的,鉴定费由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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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执行】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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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治:理,产权不清或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的危险房屋,由!房屋使用人负责【治理房产毗》连或:按份共有的危险房】屋,由房屋所—有人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治【理情:。况应报?所在:地,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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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单位或】个人致?使他人房屋出现险情!时,应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及时:修复: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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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危险房》屋档案管理》。制度和?危,房治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掌握】。辖区:内危险房屋的形成】、变:。迁等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治理危险房屋,在】。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前后,应当组—。织对辖?区,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查、治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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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房产管理部】。门可以作出强—制治理决定》,必:要时应?责令其停止使用【危险房屋责任—人仍拒绝治理且危及!公共安全《的,房产管理—部门可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或改》建等安全《措施,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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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设《置在危?险房:屋及其?附属:物上的广告》牌、:宣,传牌、招《牌,供?电、通讯线路的悬】挂、:支立物,对危险【。房屋:排险、解危》、修缮造《成妨:碍时,其所》有,人必须?及时予以拆除、迁移!,未及?时拆除、《迁移的,因排—险,解危、修《缮危:险房屋造成其损失】的,由其所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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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规《定的拆迁范围内的危!险房屋,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拆迁人负责监】护,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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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房屋未进《行鉴定,或者鉴定为!危险房屋未按本【办法处理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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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害后》果,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损失程度《责令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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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将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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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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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延误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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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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