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杭州市—停,车埸(库)》。。建,设管理规定 【 (19—99年9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杭州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要求负责停车】。场(库)的建设【管理    !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库)《的使:用,管理 【    第四条】 , 本规定所称的停车!。场(库),是指【。供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 ?    (一!),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包!括社会?停车场(《。库)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 !  ?  ?(二)专用》停车:场(库),》是指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包括车辆】专用及住宅小区【和住宅?楼配建?的停:车场(库) !   《 :第五条 社会停车!场(:库)的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投资建设 !    《 停车场(库)规】划预留用地,不【得移作他用》。。  【  第六》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旅馆—、饭店、《办公楼?、商业场所、集贸市!场、体?育,馆(:场,。)、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游览】场所、娱乐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码头?、航空港等》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公共?建筑)和《住宅楼,必》须按建设规》划要求和建筑设计规!。范,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库》) 《    》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规定配套建设小区】停车场(库)—。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专业运输《部门,必须》根据需要配建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专用停《车场(库《) 》   停车场(库!)配建?。的面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 第七?条 停车场(库】),的建:设,必须遵守杭州市!停车场(库)规【划设计规则》,并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库)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 独立建设的停】车场(库),其设计!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其?设计方案在主体工程!设计:会,审时一并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后!续手续停车场(库)!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    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住宅》楼,不按规定设计—停车场(库)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    》 第:八条 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住宅《楼,: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规?划要求配足》停车泊位  !  扩建、改【建公共建《筑和住?。。宅楼,建设单位配足!停车泊位确有困难】的,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一—致同意,可以适【当减少停车场(【库):的面积,但减少的】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应配:建总数?的20%减少的【停车泊位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补建,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九】条, 社会停车场(】。库,)的建设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 《    —政府鼓励境内外的】单位、个人》。投资兴建社会停【车场(库)》,实施“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兴建】停车场(库)的【具体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有条【件的单位应》。将内部或配建—的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使:用 《    【第十条 在社会停!车,场(库)服务—。。半径:范围内的道路上,】。一,律不:得设置?临时停车处,并【引导车辆《进入停?车场(库)停放【 ? ? ,  第十》。一条 ? 按规定建设的【停车场(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    确需临时!占用配建的停车场】(库)作为非停车】之用的?,必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在使用期【满后及时恢复原【状其他停车场(【库):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停车场(库》)使用性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使用功【能,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恢复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该单【位新增车辆牌照【,并可采取封—存机动车辆的强制措!施,,,。直至其恢复原有【用途: ,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停】车场(库)的建【设过:程,中擅自减《少原设计的停车场】(库)停车》泊位数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原设计方【案施工,限》期恢复原设计用【途,并对负有—责,任,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建—设管理?法规给予《相应处罚《,降低或取》消其设?计、施工资质;【确实无法《恢复:停车用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实际:减少的停车泊位数】由建设行政鞴懿棵】磐,。骋,。蛔橹椎夭菇?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    第十【四,条 现有公共【。建筑违反《规划设?计审批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库)的,【应当限?期配:建、补建;确实无】法配建、《补,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补建】,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承担 !   —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第十七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十《。。八条 各县(市】)城镇停车场(库】。)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